第46章

某年某月,书生进京赶考,遇见一狐狸精自荐枕席,遂睡之,旬月消失不见,遂知是狐狸精。书生高中状元,榜下捉婿,丞相捷足先登,书生遂与丞相之女喜结连理。

“结尾换cp,很强。”

某年某月,书生进京赶考,迷路,遇见神女在水边嬉戏,遂睡之,多年后,神女消失不见,书生发现大梦一场,继续赶路。书生高中状元,神女托梦已选好一名良家女子给书生做媳妇,与神女相貌相类,后发现良家女子乃是尚书之女,喜结连理。

“替身也能吃,不挑。”

宋凌霄强忍着吐槽的欲望,连着看了好几本这样的以进京赶考的书生为主角的YY小说,他迟疑着问苏老三:“这就是现在最火的通俗小说吗?”

“正是,除了被说烂的三国故事,就属这种才子佳人小说最受欢迎了。”苏老三笑道。

这哪是才子佳人,这明明就是艳遇小说,满足穷秀才的幻想罢了,粗陋的文笔,油腻的桥段,看一本就能少吃一顿饭。

“掌柜,你说实话,你觉得这种小说好看吗?”宋凌霄忍不住怀疑起自己的审美来。

“小老板出身不凡,又在国子监上学,是贵人了,认为这种小说过于低俗无聊,也是很自然的。”苏老三没有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显然,在宋凌霄的审美,和书生进京赶考的艳遇故事之间,他是偏向后者的。

“那就是说,你觉得还是挺好看的。”宋凌霄陷入了沉思。

做通俗小说最危险的就是以自己的审美妄自评判大众的喜好,可是宋凌霄又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就是现在最流行的书,他看不进去。

完犊子了,这还做什么通俗小说!

就像全职写手写网络小说,发现销售榜靠前的书踏马一本都看不进去,那还写啥,趁早收拾回去上班!

扎心归扎心,但事实如此,宋凌霄不得不忍痛承认,也许……

他做不了通俗小说。

草,出师未捷身先死。

“小老板,你别急啊,反正这种书印制成本很低,可以多试试,卖不出去也亏不了多少钱。”掌柜劝解道。

“好吧……”宋凌霄揉了揉太阳穴,也不能指望一步到位不是?

“咱们是引进建本的小说,还是怎么做呢?”掌柜询问下一步计划。

“咱们不引进别人的,只做自己的书。”宋凌霄说,他也想直接当个书贩子,进货出货赚差价,但是书坊经营系统不允许啊。

“小老板果然是魄力非凡,”掌柜赞道,赞完又犯了难,“那……咱们找谁写呢?”

“当然是消费的主力,小说的主角——书生。”宋凌霄说,“拿纸笔来。”

掌柜依言拿来纸笔,好奇地看宋凌霄写字,宋凌霄经过一阵子苦练,毛笔字已经勉强能看,他在纸上写了“有偿征集赶考故事”八个大字:“贴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