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玉搓搓手,试探着问道:“王爷,您知道,小的们都是大老粗,不知王爷刚刚的言下之意为何?”
明钰也不卖关子,他策划的事情,还得要拉拢这些人来出钱出力。此时放出些风声来,让他们能早做准备,对自己也有利。
“很简单啊,在不久后的将来,能让有意愿的商户也可以去西域买卖。到时候我们大燕的货品贩卖至西域,然后西域的货品再运回来大燕。不怕告诉你们,我们大燕的货品在西域其价值贵重令人咋舌,丝绸亦可称之为软黄金。而西域的货品在大燕受欢迎的程度你们也都看到了吧?”明钰解释道。
所有人都心痒难耐,他们都是买卖生意人,自然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明钰所说的话他们都是相信的,只是他们始终不相信端王会轻易让他们插手。
他们开始默默盘算起来,端王这么做背后的意义是什么?他们是商人,从小就已经贴上了精明的标签,遇到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他们没一个人相信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白捡到来便宜,任谁都不会安心。如果端王所说的是真的,那么他们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一时间没有人说话,明钰当然知道他们的顾虑,也不催促,自顾自说起西域的风光来,“你们是商户子弟,知道商人走南闯北的,都是惯常之事。可你们知不知道,西域之大,简直出乎人的意料。往西的西边,有无数的弹丸小国,也有跟大燕一样强大的帝国。他们高鼻深目,发色金黄,眼珠呈碧蓝色。当然了,他们的黄金珠宝也是数不尽的,能赚到他们的钱,想想看,是一般的生意买卖能比拟的吗?”
众人心驰神往,有生之年若能去一趟西域也不枉此生了。
“可惜了,也只有王爷能够有实力去西域经商贸易了。小人等虽然心向往之,只怕也是有心无力。”有人羡慕的说道。
明钰侧目,“何解?只要有心,有何不可去的?”
那人苦笑道:“且不说西域之地从未去过,不知民风民俗。单单只是边地的局势,就让人望而生畏了。小人的父亲当年也曾去过边地走商,边地盗匪横行,又与绥西国交战,战火连连,他那次去几乎没能回来。后来他跟我们说了,叫我们莫要再去,到底还是命更为重要。”
这话像是一盆冷水,浇醒了众人雀跃的心思。是啊,再赚钱又如何,命要是没了,那才没处喊冤。人端王的商队能平平安安来去,凭借的是自己的实力。
他们早在明钰商队第一次回来之际就已经调查清楚了,人家的商队护卫队就好几百人,还有一半是红袍军的人。要去西域必须经过敌国绥西国,夷人岂是好惹的?他们不过平民百姓,哪里有这般强势的队伍保驾护航?就算组建好商队,过去只怕也是羊入虎口吧?
明钰笑了笑,自信地说道:“那是十几二十年前的事儿了,你们难道不知道现在本王就是凉州的封王吗?边地的贼匪祸患早就被本王清剿过一遍了。那些人现在躲着藏着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敢出来兴风作浪?你说是吧?谢将军?”
一旁的谢宜修一直不曾说话,此时被明钰提到名字,这才点头“嗯”了一声。
明钰接着丢下一颗重磅消息,“而且,现在我们找到了一条安全通道,无需经过绥西国之地,就能安安稳稳入西域,省时省力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