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屋檐下四个月,我没有给过他一个好脸色, 甚至没有和他说过几句话。”
“他刚出狱时,我甚至……”傅斯恬不自觉地攥起了五指,“恶毒地想过, 他为什么还要出来,为什么不能放过我,不能就那样永远地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时懿心疼地摩挲她的五指,试图放松她的力道,傅斯恬却越攥越紧。她语气还是克制的,声音却渐渐发涩:“人生中所有的坏脾气,几乎都忍不住对他发了。”
“我觉得他不值得我的善意,他不配。”如果剔肉放血可以洗脱她身上的肮脏基因,可以让她变成清清白白的自己,她愿意。
可是她也不配。她必须活着。
“我记得很深的一次,”她说:“我刻薄他,‘你不出来,这一整条街就是安全的’。”
那时候,她为了傅斯愉的假肢,为了客户源和业绩,天天早出晚归,四处奔波,一应酬起来,喝酒像喝水一样。
有一晚,她又一次应酬完,半死不活,乘着最晚班的公交车回来,下了站,一扭头就看见不远处大路的尽头,傅建泽那个略微佝偻的身影正站着,巴巴地望着这边的站台。
一看见她,他就小跑着过来了。
傅斯恬太阳穴突突地跳,心思慌乱,以为是小鱼又出什么事了,强忍着胆囊的疼痛也快步朝他走了过去。
“你干什么?”她蹙着眉,话问得又急又冲。
傅建泽登时停住了脚步。他好像有点尴尬,又有点无措,但很快就都压下去了,瘦削的脸上露出温厚的笑,解释:“我出来接你。”
“我刚刚在窗边站着,发现今晚路灯好像坏了,里面那一整条都不亮,怕你回来了不安全。”
傅斯恬顺着他的话朝他的身后看去,通往他们住的那栋楼房的那条路果然昏暗一片,没有一盏灯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