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山也,生万物也。” 林征拍了一下手,喜道:“好名字。”
沈岳敷衍地嗯了一声,他一个理科生,对古文很头疼,根本不知道好在哪里。
林征道:“为兄正好在县衙认识些人,等后天去一趟城里,就把你户籍迁入林家,顺便把名字也改了罢。”
沈岳自然说好,然后林征便去收拾农具了。
下午的时间很充足,沈岳很快就把手头的包编织出来了,林宝蹲坐在他跟前,还在编他的小兔子,只是眼睛却时不时地去瞄着那个挎包。
“好看?”沈岳慢条斯理地将稻草编织的带子用针缝到包上。
林宝眼睛一亮,狂点头,“嗯嗯。”
“哦。”沈岳淡定道:“你小叔的。”
林宝:“……”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这个叔叔在耍他。
瞥了眼像是受了打击,有些懵逼的林宝,沈岳嘴唇微微勾起,“你要是想要一个的话,我可以教你怎么编。”
☆、第 14 章
下午大概三四点的时候,沈岳就把小挎包做好了。
挎包呈金黄色,带子长约一米半,包体长约30公分,宽约25公分,编织细密精致,边缘部分用麻布锁边,盖子部分编织成了半圆形状,带有镂空花纹和一圈流苏,看起来像向日葵的半个花盘,既有童趣又非常实用。
“哇哦,好漂亮。”林宝拿着包,这摸摸那碰碰,大大的眼睛里全是惊叹。
“嗯。”沈岳淡定地将挎包从他手里拿了过来,靠椅子放着,“你小叔的。”
林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