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双乌黑靴子踩在雪地里,粉色边儿染了雪泥,有些污脏。

陈景明皱眉,沿着那双靴子往上看去,却见到平乐侯爷郝春正在龇牙咧嘴地望着他笑。

你来了?郝春把红缨枪扛在肩头,大喇喇地笑了一声。走,小爷带你去吃昌记的卤牛肉。

陈景明后退半步,寒着脸,淡淡地摇头。学生近日吃斋。

你又不出家,吃什么斋?郝春笑着伸手来拉他,红缨枪的殷红缨子在朔风里摇了摇。

陈景明继续摇头后退。

郝春凑近了他耳边,突然低低地笑了一声。哦?当真不吃卤牛肉?

不吃。陈景明绷着一张俊脸,恨不能把这位讨厌的平乐侯爷踹到雪地里去。

死皮赖脸,哪儿来的这么讨厌的人!

郝春呼吸声喷洒在他耳侧,笑意愈发低了,透着股下流。卤牛肉不吃?

不吃。

那……郝春突然慢吞吞地咬了口他耳尖,沿着脖子一路往下,手也不安分,撩拨的陈景明瞬间肿.胀。

那,欢喜丸你吃不吃?

陈景明呼吸声变粗,然后他猛地抬臂推开郝春,怒不可遏。放屁!

哈哈哈哈……!

郝春的笑声回旋于空荡荡的雪地。雪原苍莽,笑声沿着蒲类海低低擦过水面,惊飞了一群大雁。

陈景明霍然惊醒,坐起身,被褥堆在床脚,他身上这件棉袍却湿了。门窗紧闭的室内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麝香,不必欢喜丸,原来他也能有欲。

下午饮茶时姬央后头那半句没说完的话,此刻也在幽幽暗室内凸显分明。

那时姬央只说八皇子秦阆不曾惑他,却没说后头的。后头那半句,原来是——不用欢喜丸。只因,我欢喜他。

陈景明垂下眼,盯着身下不可言述的状况,良久,冷冷地勾唇笑了一声。

不过是个梦,他却看明白了他自家的心。

梦里,一切都脉络贯通了。

那位平乐侯爷撩拨了他,随后拍拍屁股一走了之,音讯全无。就连他辗转托人送入侯府的口讯,郝春也不曾回复。

撩了他就想走?呵!

陈景明猛然双手攥成拳,苍白俊脸上满是阴冷笑意。两片薄唇微张,在寒冷冬日呵出口白气。他现在可不想吃卤牛肉了,他想吃的是那位平乐侯。

西域战事胶着,平乐侯爷郝春不知何年月才能归长安。不过无妨!他这几年便能应试入朝,待到了朝堂之上,郝春总归要递折子回京索要钱粮马匹。当今朝政都归于御史台一审,到时候……他只需混入御史台,还愁没机会逮住这个平乐侯?

至于姬央所说的走赤舄堂举荐,陈景明原本心动过,现在想,倘若真的是要生擒那位平乐侯,他必不能走姬家的门路。姬家为朝廷不喜,倘或今科中了,却被外放离京,岂不是反而不妙?

不成,他的志向是入御史台。只有入了御史台,他才能手握朝官谍报奏章,才能有机会……与那位平乐侯爷郝春,并驾齐驱。

再等三年半而已,他等得起。

陈景明苍白的两颊泛红,点漆眸内寒光大盛。良久,他一字一句轻轻地启唇道:“侯爷,小yin贼,我倒要看看你能往哪里跑!”

作者有话要说:

如文案,攻是食肉动物。→_→

又,如文案,攻是“一日生情”。周三晚不更,周四21点继续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