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可是哥哥的聘礼,那人并没收。”

裴元额头绑着根弱柳色额带,出气儿比进气儿还多,半身伏在软榻上被人抬入平乐侯府。却偏还要穿着件禾雀色的衫儿,衣襟微敞,隐约可见那苍白皮肤下一根根肋骨支楞出来。

瞅着越发不祥。

郝春居高临下地瞪着他,目光从裴元惨白却敷过细粉的脸、到刻意露出来的大片肌肤,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你这癫病,受不得风寒吧?怎地今日出门衣裳也不穿好。”

裴元脸色更白了些,身子也晃了晃,摇摇欲坠。他伏在软榻上倾身贴近郝春,下颌扬起,杏子眼中难得地流露出祈求。“哥哥,你这趟去西域……时日久长,我或许再等不得你了。弟此生别无所求,只望哥哥你,能再为弟唱一支《相见欢》。”

为一个将死的人唱支曲,确实算不得过分。但郝春就是焦躁!

他焦躁地把那只跷起的脚放下,想了想,又换了条腿跷上案几,浓眉微挑,丹凤眼雪亮,瞪着裴元。“小爷我唱了又如何,不唱又如何?”

裴元凄然一笑,从锦绣被褥中摸索出支长箫。“哥哥若是肯唱曲,弟愿吹. 箫和鸣。”

顿了顿,又喘了口长气,声音越发气若游丝。“……也,不枉此生。”

平乐侯府内满堂花醉,多余的闲人早就让王老内侍都安排出去了,眼下厅内只得郝春与裴元二人。软榻歇在厅堂中央,软榻上的裴元杵着,触目的就像是个大写的活生生的“情痴”。

仿佛若是不答应裴元,就显得他薄情。

郝春从鼻孔里冷嗤一声,毫不掩饰自家话语里的凉意。“裴十一,你我自幼虽然认得,我也的确曾在你家学堂读书,但……”

“我知道,我都知道。哥哥不必再说下去!”裴元喘着气打断他,却引发了一阵剧烈呛咳。“哥哥,我晓得这一切都是我自家自作自受,事到如今,我也不求什么了。这场病,将弟这一辈子争强好胜的心都灰了。弟今年十六,三岁时以神童名誉满乡野,十三岁入朝为官。弟此生,自问样样都光鲜、样样都得意,平生唯一一次倒霉,也不过是为哥哥罢了。”

裴元颤巍巍地握住箫,姣好如静女的面皮惨白,顿了顿,眼中似要堕下泪来。他扬起下颌,眉目中有不能忽视的深情。“弟不敢怨哥哥,只怨恨那人。哥哥这桩婚事,原本就是那人特地设计的。哥哥毕生潇洒,倘或余生都得伴着那条毒蛇,弟……心中不服。”

这桩御赐的婚事是被设计的,郝春如今也反应过来了。大概无论他何时回京,陈景明都在那等着他。

但陈景明生的好看啊!那眉、那眼、那细腰长腿!

郝春身下一紧,喉结便滚了滚,咽下口唾沫,嗓子有点哑。“陛下所决定的事儿,谁敢妄议?裴十一你这是不想要脑袋了?”

裴元垂下眼睫,凄然地笑了一声。“哥哥又何必与弟说这些个官话?弟自问一片赤忱,如今更是个将死之人,再没有别的想头了。赶在哥哥出征之前特地来府,只不过为了想求与哥哥合奏一曲《相见欢》。哥哥又何必,待弟如此心狠?”

郝春手摸下巴颌,眼珠子转了转。他心狠吗?貌似没听陈景明那家伙提过。

“哥哥?”

郝春回神,不耐烦地龇牙,露出两颗雪白小虎牙。“行行,都依你。只是有一则要先说清楚,小爷我可是个有夫人的人,再者说了,我家那位夫人啊,他惯爱吃醋!裴十一你还有甚要小爷我办的,一次性说完,可别坑我!”

裴元唇色也变得雪片般白,抖了又抖,抖出一句。“原来哥哥是如此看我?”

不然让小爷我怎么看你?

郝春内心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但饱满双唇惯例翘着,掀出两粒小虎牙。“嘿嘿,当真吹一曲就完事儿?你知道,小爷我赶着收拾家伙什,晌午后还得去校场点兵,和兵部元侍郎会合后,紧跟着就得去与陆几商议粮草的事儿。”

领兵出征,的确是很忙。

但也不至忙成这样!

裴元眼梢垂下来,眉目抖了抖,握住那支紫玉箫凑近唇边,轻轻地试了个音。随即再不说话,径自吹起了《相见欢》。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一支紫玉萧漫吟轻诉,起调便是悲。郝春皱了皱眉,放下跷在案几的脚,侧耳听了听调子,便糊弄着吟了个开头。

郝春这辈子天资得天独厚,不光容貌生的好,就连嗓子也清亮。十三四岁他常出入宫中,出则伴随帝辇,偶尔赶上永安帝高兴,便留宿宫中侧殿。节庆欢宴上,每逢他开口,总能得满堂彩。再早些,与裴元一同读书那会儿,先生总爱点他吟诗。

平乐侯府内花香寂寂,一时间,就连这画堂外的鸟鸣声都被他压了下去。

陆几穿入廊下的时候就恰撞见这幕!花厅通敞明亮,那位年轻俊俏的平乐侯今日难得正经,穿着袭翠色丝袍,领口与袖口皆纹着五色麒麟兽,长发半束半披散,正以手击节唱着一曲《相见欢》。而那位自幼以神童之名誉满大江南北如月华般璀璨的“美郎君”裴元则低垂着眉眼,苍白唇瓣抵着支紫玉箫,箫音如泣如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