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走在幽暗的小路上。
前路是未知,回头是一片黑。
而我却仍莽撞地前行。
突然,我看到一簇耀眼的光。
那光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巷中格外刺眼。
我反射性地伸手遮住了眼。
在张开的指缝中我看见一道修长的身影,节骨分明的手提着一盏灯。
我慢慢放下了手,笑着说道:“判官大人好兴致,搁这儿散步呢。”
总有人不期而遇。
萍水相逢、由浅入深。
缔结缘分。
可我始终相信,所谓缘分,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不是没有意义
我总是很少停下前进的脚步。
因为没有人会来寻我,也不会有人等我。
而萍姑叫我一般都没什么好事。
我不相信这世上的大多巧合。
因为每个人每天都如此忙碌,能够见第二次面,那便是命运。
就像我与习风与在酒肆与官驿之间的路相遇。
“判官大人好兴致,搁这儿散步呢。”我说道。
“夜里黑,脚下当心。”他沉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