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良宸不喜欢男生喜欢自己,莽撞告白只会失去一个好朋友;如果对方喜欢自己,那凭什么要自己先告白,对方为什么不先说出来?
好不容易说服了自己,余殷总算淡定了一些,灵光一闪,对于江天珊要求的情歌居然有了一点点灵感。于是余殷决定好好工作,认真工作就能把良宸给忘了。
也许是因为有感而发,这首歌余殷写得很顺利,很快就写出了完整的作品。
正在他想要联系江天珊的时候,却先接到了对方的电话。
“歌我已经写好了,直接发给你吗?”余殷问道。
江天珊十分惊讶,“这么快吗?”这才过了多久,歌就写好了,这叫不擅长情歌吗?
“你不是来催歌的吗?”听见江天珊那么惊讶,余殷也愣了,还以为对方是急着要歌所以才打电话过来的。
“当然不是,我有那么扒皮吗?”江天珊否认,“既然你写好了,那要不聚会的时候顺便带过来?”
“聚会?”余殷一愣,什么聚会,他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你忘了?”江天珊也被余殷的反应搞得一头雾水,“我小姨最近又在家里搞了一个聚会,上次你不是答应了我姨夫了吗?”
余殷刚开始还是一愣,慢慢才想起来,正是自己愣神只知道点头的时候答应的,如果不是江天珊的电话,只怕自己就要失约了。他感激地开口,“谢谢你的提醒啊。”
“没事。”江天珊也没在意,她打电话还有另外一请求,“我有个不情之请,能不能请你帮忙签个名,我小姨是你的粉丝。”
之前余殷在“星光熠熠”的节目上时,她小姨就一直为他投票,甚至号召所有人给他投票,之后他出了专辑后,她小姨更是第一时间就买了十张。
之前她姨夫开演唱会的时候,小姨正好在国外,等她回国后发现嘉宾居然是余殷,气得她跟姨夫生了好几天气。直到姨夫跟小姨说,他把余殷请来参加聚会,小姨才原谅了姨夫。
“当然可以,这是我的荣幸。”余殷心中一喜。
挂了电话之后,余殷拿出了一张全新的专辑,找了一支笔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萧博昆的太太原本是一名演员,后来生了宝宝之后就慢慢退出娱乐圈,只专注于话剧。她生性开朗,在家最喜欢的就是组织聚会。因此她家有一个大大的庭院跟大大的客厅,都是为了方便朋友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