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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伸手揉了揉头,感觉脑子好乱,我很不好,觉得自己整个人从道德的边缘走了一遭。

我先是感慨,“这样就好,咳,我还以为是我禽兽了。”

塞缪尔微微睁圆眼睛,像是替我辩解一样的立刻摇头。

接着我又问他,“那你干嘛唱这首歌?”我回想起他的介绍,不由一顿,“难道你?”

塞缪尔脸蛋红红的,配合着他可爱的样子,挺像红苹果的,说实话。

“因为,花花是我的朋友,我很喜欢花花,所以情不自禁,就、唱了这首歌。”他似乎并不觉得怀揣着友谊之情唱求偶歌有什么不对。

好的吧。我轻轻叹了口气。

但我觉得还是要跟塞缪尔解释清楚,毕竟他那么纯真,大概也没有人教过他辨别或者理解,他将友情与爱情的感觉弄混了也是很有可能的。

于是我就跟他讲,他对我的感觉是友人之情,严格来说是不能唱求求偶歌的。

塞缪尔迷茫的点了点头,“可是,我真的很喜欢花花啊。”

我停顿了一下,觉得自己大概不是很适合老师的角色,因为这种定义之类的事情我只能意会而无法言传,我想我需要百度百科。

最后只好想破脑袋又给他解释了几句,最后陈词,“所以你以后不要再唱了。”

我是真没想到我对人鱼的歌手不能抵抗到这种地步了,这样的事情要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的就变成禽兽了。

虽然在友情和爱情上面没有完全了解清楚,但是诚如塞缪尔所说,他大概是很喜欢我的,所以对于我这个要求,他毫无疑义的就答应了下来。

塞缪尔此时已经平静了下来,他弯了弯眼眸,“今天、是我第一次邀请朋友,在家里做客和过夜,我好开心。”

他话语说的缓慢,再加上断句,所以一时之间也没有太结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