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太危险了,你以后还是尽量不要上山了。至于挣钱的事,你不用操心,既然答应了会治好你帮你回家,我一定会说到做到的。”木耳可不是山脚的这种小树能长出来的,而且这么多,就算是他自己也要找半天才能采到,不知道郑岚什么时候上的山才能得了这半背篓。
“但我已经住在这里了,你也答应把我当做朋友对待,那我帮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是应该的吗?”郑岚仰着脸,眼睛闪亮亮的,像一只羞涩的露出柔软的白肚皮,希望主人能够揉一揉,给予夸赞的小奶狗。
吴景晨挑眉。见识了早上那个不同的郑岚后,吴景晨看到郑岚这样的表情心里下意识出现的不是感动心软,而是见识过社会复杂一面的成年人的戒备之心。
难道,郑岚是怕自己太废物赚不够钱,担心到时候会不给他治病?
想了想,吴景晨觉得这才是合理的解释。不然一个之前一直被娇宠的哥儿现在可以好好养伤了何必再费心劳力的做这种事。
“那以后家里的杂事就交给你了,把家里收拾一下就行,不要累到自己。你在这里又人不生地不熟的,还是小心一点为好。”随口安抚两句,吴景晨看着乖乖点头的郑岚,脑海里突然有一个念头浮现。
他从小就想要一个乖巧听话的弟弟,如果郑岚能一直把这张纯白的皮披好,那不仅郑岚能养好伤,自己也能体验一把养弟弟的快乐,岂不一举两得?
吴景晨眯眯眼, “这样,在外面还是说你是我认得干弟弟怎么样?这样我们住在一起才不会说闲话,之前的事也好尽快解释清楚。”
郑岚吸了吸鼻子,“阿晨,你好像很希望我当你弟弟,你喜欢做哥哥吗?”
吴景晨恼羞成怒,“谁说的,当哥哥还要白照顾一个讨厌鬼,要不是之前说你是我夫郎的事不好解释,你以为我想白认一个便宜弟弟?!”
“哦,好吧。”郑岚见吴景晨说到“讨厌鬼”三个字时简直要咬牙切齿,眼里不禁带上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