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名字倒是不一样
八月金桂可换酒钱。尽管夏暮秋初,是个多离别的季节。
两个月前秦蔚刚毕业,秦冕将他安排在自己本城的公司实习。前半个月表现良好,突然从某一天开始,秦蔚就经常迟到早退。
起先秦冕以为他学校里还有事情收尾,睁一只眼闭一只。如今才咂摸明白,他所有的缺席都是为了去找那个白鹿。
秦蔚不常来秦冕家里,虽然秦冕如今单身,他在国内的时候也常邀请弟弟过来坐一坐,不过都被秦蔚一言‘我又没有恋哥癖’拒之门外。
不过秦蔚小时候却是块牛皮糖,天天哪儿都不去,就黏在秦冕身上哥哥长哥哥短。
当年家里想让秦冕学医,他明明都修完一整年医生的课,硬是中途转了专业先暂后奏,跟家里人好闹一场。
那时候秦蔚还念小学,他瞪着一双天真的眼睛问秦冕,“哥哥,你以后想做什么?”
秦冕将黏在身上的牛皮糖扒拉下来,揉揉脸蛋,言简意赅,“修房子。”
他所谓的‘修房子’是搞房地产,而秦蔚却理解成土木结构,甚至于对建筑这一类别的工作盲目崇拜了好多年。
他小时候只有一个梦想,想有一天能成为秦冕肩膀。当然这个梦想,早过时限。
饭桌上,秦冕将秦蔚最爱吃的香酥排骨夹到他碗里,“还在跟我赌气?”
秦蔚只埋头啃排骨,啃得嘎嘣嘎嘣响,良久才说,“没有生气。”
秦冕苦笑,“你小时候可比现在可爱多了。”
“你那时候也比现在疼我多了。”秦冕国外呆了三四年,如今好不容易回来,秦蔚也不愿意跟他生分,脑袋一耷叹了口气就算妥协,“我知道了,以后绝对按时去公司,不早退,这总可以了吧。”
“还有呢?”秦冕一人之上太久,成年后跟弟弟也少亲近,说话有时不像兄弟倒像父子。
秦蔚放下筷子,认真与他对视,“我喜欢小鹿,我不可能不去找他。”
秦冕轻蔑勾勾嘴角,“你的喜欢?你的喜欢还没你刚放下的那双筷子值钱。”
“……”
秦蔚上一次喜欢的人,是他的前任男朋友,的确如秦冕所说,是个垃圾。
如果说那人只是抽烟喝酒纹身泡夜店,其实这些都不算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安分好静。
物以类聚,同类相吸。
秦蔚虽然喜欢他,却无论如何都融不进他的朋友圈子,他嫌太乱。
秦冕警告过他无数次不要认真,秦蔚全当耳旁风。直到最后被骗钱戴帽诋毁诬陷才终于清醒。秦蔚失恋在家不吃不喝的时候,那人正花着秦蔚的钱,在夜店的厕所里跟其他男人不戴套***。
“黄非的事我认了,当初被他骗钱骗炮都是我心甘情愿,是我太迁就,这不怪他。”秦蔚已经尽量克制,仍然听得出他声音轻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