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易在被子里踢他,空间太小,Wilson躲不开,他被踢了两脚后,说:我不知道该用哪个,那些名字我都不喜欢。
总有一个没那么讨厌的吧。
朋友想了想,说有的,但只是个小名。小的时候,母亲会叫我阿念。念,想念的念,念念不忘的念。
阿念。褚易跟着读,一次两次,好几次,直到产生一个新想法,他窃笑道:念念。
不要用叠字。
为什么不行,就叫。念念,念念。
我让你别叫。
朋友转过头,纱布缠住他的眼睛,但褚易知道,如果没有这层遮挡物,那一定是一双拥有认真眼神的眼睛,会在此时此刻平静地回望他。
念念。
他轻轻喊。朋友抿紧嘴唇,干脆侧过身体,与褚易面对面。
小叶。朋友称呼他的名字,褚易明明他教过很多次,他的易字发音是Yik,但朋友总是执著地读成Yip,于是将错就错,他就成了小叶。
最后一次,不准再叫了。
好,不叫。褚易说。我答应你,念念。
朋友没有再说话。借一束窗外月光,褚易看到朋友放松了嘴唇的线条,随后一点点靠近自己,在一个要命的距离停下。
他开口:你要敢,就再叫多一次。
说话时,他吐的气传到褚易的嘴唇,痒痒的。褚易鬼迷心窍,他不躲避,等待什么似的勇敢迎上去。
他回答:念念。
朋友的名字被朋友吃进嘴里。二十岁青年与十六岁少年在夜半的病床上交换呼吸。一开始他们吻得很慢,谁都不敢造次,但亲吻是人类本能,只需两瓣嘴唇便可无师自通。他们越吻越深,急切地用自己的方式摸索对方,似乎不多吻一次,就会迎来世界末日。直到他们将彼此都亲得汗津津的,额头、掌心与后背因为紧张分泌体液,每一片肌肤都热得发烫,仿佛谁现在拿根火柴擦一下他们身体,就会旋即着起火来。
夏日午夜,唇上的一场高烧。那是褚易的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