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毕竟也不缺用的。”但崔馨悦仿佛没听懂他的抱怨,自说自话地点头,“还是买吃的吃进肚子里比较实在——前面超市到了,我们去拎桶牛奶!”
“还有排骨。”周飞羽提醒他。
“排骨?什么排骨?”崔馨悦摸不到头脑。
周飞羽只好提醒他:“你说人的肋骨一共有24根的时候,想吃排骨。”
“哦!对!”崔馨悦一拍大腿,“我差点忘了!牛仔骨!我还要买黑椒汁!”
看着他这副永远不嫌做饭烦的劲儿,周飞羽时不时地会觉得感慨——不管多麻烦的食材多繁琐的步骤,崔馨悦总能自得其乐,即使是鸡毛蒜皮的事,他都能做得津津有味。
这种精神曾经极大地震撼了周飞羽。
曾几何时他是笃信大丈夫要有所作为的那种人,以至于吃喝拉撒这种小事他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如果可以,他甚至支持人类进化的方向是断绝饮食需求。
但他现在在这个方面,从某种程度上已经被崔馨悦驯服了——生活就是很乏味没错,但只有用平淡做基底,偶尔的新鲜刺激才让人印象深刻。
他用这套感悟和崔馨悦交流过,得到的却是大相径庭的回答:“不是啊,我倒是也想活得风起云涌,每天充满挑战,可是……我莫名其妙跟谁风起云涌去?”
未了,他还颇为遗憾地拍拍周飞羽的肩膀:“哥,你是不是从来没认识到过,自己其实是普通人类中的一员?当然我知道,你们这种天之骄子呢,都自命不凡得很,打心眼里觉得自己特别特别最特别。不过也好,像我这种凡人,大概在十年前就认识到这个事实了,所以心态比较平和。我确实是胸无大志啦,你志向高远,咱俩不是一类人,但就是吧……有时候你别老往上看那个金字塔尖,你抽空也往下看看,看看我们芸芸众生,会比较容易快乐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