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和杨乐乐打完招呼,也开始了工作。

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他很希望能够做好,不要辜负大哥哥对他的期望。

小孩是那次高三爬梨秋山时救了宋极的古玉,很聪明的孩子。杨乐乐算了算,小孩今年好像也才二十岁吧,比他当初厉害多了,现在已经是个博士了。

听说研究的是生物科学方面的,杨乐乐对这方面不太了解,只知道行业里的大佬们都对这小孩很是赞扬,未来那是不可限量,不知道多少企业递了橄榄枝,却储户众人意料又没有那么意外的,选了宋氏。

杨乐乐知道,是为了报答宋极的知遇之恩,可小孩大概不知道,他当年下意识救人的举动,对于宋氏来说的价值是多么的巨大,他可以从中得到他此生想要的任何东西,不需要有任何的愧疚感。

但小孩没有,杨乐乐欣赏他,也很喜欢他,当然,不是那种喜欢。

两人的办公区不在一块地方,杨乐乐偶尔看到他,都是在食堂,匆匆一瞥,都是急匆匆的步伐,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后来,杨乐乐总算知道了,这小子不声不响弄出了治愈艾滋病、渐冻症的药,杨乐乐都不得不感叹,要不是宋氏内部团结,他刚开始研究出一些成果的时候,资料早就被地方公司偷走了。

几乎是不出意外的,小孩成了全球知名的科学家,那张年轻的面孔时常出现在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之中,无数的人惊叹于他的天才和不同寻常的求学经历。

杨乐乐要结婚了,特意邀请了小孩去参加,小孩仿佛还是记忆中的样子,腼腆的笑着接了请柬,并说到时候一定会去。

但是,婚礼那天,杨乐乐觉得他受到了惊吓。

死小孩给他的新婚礼物是份男男生子的资料……

杨乐乐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_]

小孩腼腆的笑了,挠挠头很憨厚的样子:“当、当时听说杨大哥很喜欢小孩,就……看了几天的书琢磨了这个,我已经证实过了,完全没有问题的。”

杨乐乐:“……”他收回死小孩很憨厚的话。

杨乐乐决定把礼物扔到了最里面,第二天拿去烧了,不然王小君看到还以为他……

叹气,小孩长歪了。

杨乐乐回头看着王小军,还好我老攻没长歪。

美滋滋,结婚啦!

第37章

今天,宋极跟着纪清彦回到了他的老家,幽都地府。

穿越时空是个足够新奇的事情,但后遗症却足够让人难受,尽管纪清彦已经很小心翼翼,天旋地转的,宋极还是晕乎乎的难受地想吐,懒洋洋的靠在纪清彦身上不想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