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法官的判决都会比陪审团轻,而且轻不止一个等级,因为陪审团判案非常情绪化,法官判案最大的依据是法律。
但现在这个案子法律说不清,关于秩序所的职权本就模糊不清,可以处理危害安全的人,却没说可以羁押二十年。
显然秩序所做的事,有瑕疵。
如果让法官来判,这个案子没有赢家,会比较中立,最多结果偏向于段西,让秩序所随便道个歉就完事了,但叶听白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在污染眼中,非黑即白,秩序所道歉,那就是秩序所输了,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所以还不如让陪审团来判,陪审团的判决更加情绪化,量刑一般较重,所以在这个世界是否启用陪审团是被告的特权。
而且陪审团的人员选定是法院,但被告可以指定某个群体,比如工人、比如老师,让那些跟自己想同职业的人,更能理解的自己的难处。
被告指定人群,法院选择人员。
法官站在法律之上,而陪审团则是站在道德与感情之上。
假设一个老师体罚了学生,导致学生受伤,如果法官来判,百分百的入狱,伤害罪。
但如果让陪审团来,被告指定老师群体,那结果可能就天差地别了,老师体罚必有缘由,原因合理,孩子就该罚,受伤不重,可以无罪释放。
这上哪说理去?
所以这种案子大部分都闹不到法院。
高明远:“不行,实行难度过大,如果想启用陪审团,请指定人员,由本庭选择后,择日再审。”
叶听白:“没有难度,我都已经准备好了,现在你们每个人只要打开手机,就能收到这个案子的所有资料。
并且可以在大部分软件上找到投票按钮,谁胜谁负,你们来定!
是这个无理取闹的泼妇不该被抓,还是这个秩序所该为了一个人改变,让你们所有人失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