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作陪,一掷千金,点酒狂欢……

而叫来的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身材纤细,娇柔貌美的,没有一个是他这种类型。

这说明什么?

说明莫瑾煜过了新鲜劲儿后,心里渴望的、想要的,还是那些个柔柔弱弱的美少年,不是他这种硬邦邦的死钢板。

秦盛寒都混乱了。

他一时间搞不清楚自己介意的是莫瑾煜身边人的类型,还是介意莫瑾煜身边有人。

事实上,如果今天坐在莫二少身旁的人和他是一个类型,也许他会更加受不了。

当场杀人也有可能。

拳头捏的咔咔响。

他要杀人,只要这双拳头就够了,武器都用不着,他本身就是武器。

但他又怎么舍得吓到小煜?

更加不可能破坏小煜喜欢的东西,不会去伤害小煜喜欢的人。

他用十几年的时间将自己锤炼成人形兵器,为的是守护,不是伤害……

两只拳头抵在墙上,凶猛如野兽般的男人将头埋进双臂之间。

他该怎么做,才能和心爱的玫瑰绑在一起一辈子?才能把那些该死的烦人的小蜜蜂们全部挡在外面?

能想到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婚。

这是他从莫瑾淮那儿学到的。

想要这个人,就哄他结婚。

只要关系合法了,这个人就再也跑不了,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他也有足够的理由将他追回来。

而不像现在,就连对方左右拥抱,他也不能有半句怨言。

想到和莫瑾煜结婚的可能性,坚硬如铁的刀疤男内心变得无比柔软。

他实在是太爱这朵玫瑰了,赶不走蜜蜂,他就想将玫瑰折下来,放进怀里带回家,插在花瓶里细细温养。

但这是不对的……

这样会加速玫瑰的死亡,他的独占欲会成为玫瑰的负担。

莫瑾煜性格不羁,向往自由,大概从来不会去考虑和谁结婚过一辈子这种事。

小时候趴在他身上,说要给他做媳妇的话,无非只是孩童的戏言而已……

童言无忌,岂能当真?

如果莫瑾煜真的想要与他一生一世的话,为什么在他们如此亲密以后,却一次也没提过结婚的话题了呢?

“小煜……”

秦盛寒低低地喊出“玫瑰”的名字。

带刺的小玫瑰,他真的很想要,太想要了怎么办?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