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说了好几点,不管有用没有,陆永乐都一一应了。小朱终于想不出来更多的叮嘱之后,终于走了。
陆永乐关上门,走回房间,夸张地长舒一口气,好像和小朱的对话就是一场艰难的辩论赛。闫钧的眼里闪过笑意,但什么都没说。
“啊,闫哥,抱歉啊。”陆永乐走到男人面前,带着歉意道,“我还没问你的意见,就擅作主张先和助理那么说了……”
“没事,我陪你出去,我不累。”闫钧一下就猜到了陆永乐想要说的话,然后顿了一下,又道,“你不用一直这样顾忌我的感受,甚至总在道歉。我说过会照顾你,这些就都是分内的事,你可以更自在一点。不许再说‘对不起’和‘抱歉’了。”
“呃……”陆永乐其实觉得自己已经够自我了,闫钧现在这么说,搞得陆永乐不知道怎么接话才好。青年只好眨眨眼,“萌”混过关:“好,我知道啦!那我们准备出去了,可以吗?”
“可以。”闫钧从箱子里找了几件东西,收在身上,然后锁好箱子放在旁边,“你有什么要拿的吗?”
“背个包吧,万一要买什么……”陆永乐拿出自己的背包,掏出里面多余的东西,把钱包放进去,然后准备背起来。
闫钧一伸手就把包拿在自己手里:“走吧。”
“哦哦……”陆永乐拿着手机在后面取了房卡,跟着出了门。
“啊对了闫哥,要不你把包背在前面吧……”第九十四章 ——遇到一个小镇,遇到一个人
山脚下的小镇,规模不大,悠闲惬意。加上建筑有特点,沿街店铺房屋色彩怡人,确实是个适合拍“旅游宣传片”的地方。
陆永乐明天的戏是白天在小镇里走,现在先提前体验华灯初上的夜里小镇,也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种国人游客稀少的地方,陆永乐不用戴帽子眼睛和口罩,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在街道上,还时不时和闫钧讨论着沿街店铺。遇到一些有特色的景点或者好看的店铺,还会停下来拍照。
当然,总的来说是陆永乐拍得多。他穿着亮色的羽绒服,在灯光下轻易地从背景和其他游人中脱颖而出。而闫钧也从一开始的陆永乐拜托他拍照才会拍,“进化”为主动、随机举起手机帮忙拍照。还别说,有美术功底的大佬确实令人放心,闫钧拍出来的照片大多赏心悦目,没发生“典型直男拍照”的惨案。
众多照片中,有一张很有意思。照片是在一家礼品店门口拍的,背景里的主要照明和装饰小灯泡前后映衬,打光效果刚刚好。陆永乐站在街边,微微低头,看着一米开外的一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四五岁,是经典欧洲人长相,金发碧眼,长得可爱极了。她大概是对亚洲人有点好奇,牵着她的母亲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她就站在那里抬头望着陆永乐。陆永乐低头冲她笑,她也就冲陆永乐笑。
这照片是闫钧随手抓拍的,加上人像模式助攻,一切都显得刚刚好。
陆永乐刚看到这张照片,立刻往前跑了几步,追上孩子的母亲交涉了一下。大意是他自己在华国是一名演员,刚刚街拍的时候拍到了对方的女儿。因为照片很好看,想放上社交网站,希望对方同意。他还给那名女士看了拍下来的照片——不是单独一张,还包括了一些前面拍摄的照片,以示确实没拍下奇怪内容——以及自己的微博账号。孩子母亲在看过之后,表示同意了。
为了感谢,陆永乐请母女两进了礼品店,请小姑娘选了个她喜欢的礼物。小姑娘规矩很好,在母亲的引导下,没去看那些贵重的东西,而是在实惠又可爱的精灵娃娃柜台前犹豫起来。她妈妈说只能挑选一个当“新朋友”,所以她还得想一想。
陆永乐站在旁边,耐心陪她选,还和她一起讨论娃娃们的长相和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