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自己成了厉景华直男路上的障碍不成。

就在秦子墨打算认可厉景华的说法时,无意间,他的视线落在了一处,那是厉景华那厚重的耳垂。

男人的耳垂大而饱满,由于是军人的原因,肤色很自然就偏小麦色,小麦色的皮肤是最不容易看清肤色的改变,也最容易让人忽略某种可能,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饱满的耳垂泛着一点淡淡的粉红,非常淡,非常淡,如若不认真看,很容易被忽略。

耳垂为什么会发红?

看着一脸端正、眼神正直的厉景华,再看着与那张脸形成鲜明对比的耳垂,秦子墨骤然明白了,狗屁的不喜欢,厉景华明明就对自己有着非分之想,不然,对方的耳垂也不会因自己戳破了谎言而变红,所以说,别看厉景华此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其实内心是窘迫或者害羞了。

这明明就是喜欢自己而强行做的掩饰,还装成讨厌自己的样子,简直就是太无语。

看透厉景华的面目后,秦子墨只能木着一张脸不发一言。

面对秦子墨那了然的目光,厉景华也是震惊万分,在秦子墨一语道破乾坤后,他也才突然明白,曾经看不到人的焦躁,曾经的针对相对,曾经的竞争,所有的一切手段不过都是为了换取秦子墨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所以说,他是喜欢秦子墨的。

甚至可以说,他爱着秦子墨。

想明白这一切后,厉景华只觉得眼前变得五颜六色起来,那是开心得炸裂的心情。

原来如此。

原来一直追寻着秦子墨的脚步不过是因为喜欢,因为喜欢所以千方百计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哪怕是为敌也在所不惜;因为喜欢而想要融入对方的生活,因为喜欢想要把握住对方的人生,原来,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因为喜欢,喜欢一个人就要得到对方全部的注意力。

豁然开朗的人情绪升华了。

就在屋内气氛有点尴尬时,一阵敲门声突然打断了沉闷。

听到门响,厉景华瞬间回过神来,然后神色如常地快步走了过去,看着那还在微微泛红的耳垂,秦子墨真的是不知说什么好,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最终的结果居然真的是因为厉景华喜欢自己,看厉景华的神色,估计对方也才明白过来。

十几年的纠缠,居然是因为一个不会追求人的喜欢。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喜欢你,就要欺负你!

想想厉景华的出生背景,秦子墨好似突然就理解了对方为何会如此对自己,厉景华是天之骄子,从小就锦衣玉食,生在高位的男孩并没有人教过他如何与喜欢的人相处,所以在年少时遇到喜欢的人后,只会笨笨地用自己的方法来吸引喜欢之人的注意力。

却不知,别具一格的竞争虽然吸引了喜欢之人的目光,可喜欢之人也确实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

到了今天,才让人明白,原来这是一个笨男人最纯真的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