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忽然想到陈光在那边也演血族……这是要被打击死了吧?】

【陈光演技很不错的好吧?血族也不是德拉戈斯才是标准啊!现在有什么好预言的,抱走我们陈光,不约!】

【就是,也不知道这个德拉戈斯明明拒绝了狼人的剧,还整天蹭什么热度。和这个秃头导演挨这么近,不会是有什么关系吧?】

【这个德拉戈斯明显背后有金主推的好不啦,这张脸,有金主包养也不奇怪吧……】

在遥远的另一个星球,赫宁看着这些评论留言,表情阴戾。

“金主包养吗……”

【作者有话说】:赫宁:居然有人敢包养他?

周明辉:嗯???

第四十一章 高岭之花?丛林野兽

卓澜当然不可能是被包养的。

当年和周明辉来那么一出,纯属于周明辉的血液争气,脸也还算好看,和他有没有钱的关系不大。虽说“对钱没什么执念”这话听着有点装,但当时也不是没有更有钱的老板看上卓澜。卓澜要是奔钱去的,还未必轮得到周明辉。

就算是如今这个俊男靓女遍地的星际时代,也不是没有老板动过心思。不过江一弘对付这种人很有经验,也就都没往卓澜面前凑过。

同样的消息,也被狼人家族送到了赫宁面前。赫宁看完信息,没因为“卓澜没被包养”而松口气,而是挑眉道:“还真有人想包养他?”

族人道:“德拉戈斯长得这么好看,有人动心思是正常的,但不会成功就对了。”

“可真是个张狂的时代啊!”赫宁嗤笑道,“那么多的人类,居然意图包养一个血族,也不怕被他控制或者直接吸干……”

族人道:“也未必是人类,可能是其他星球的智慧生命……”

“但是按照卓澜的长相,觉得他好看的审美核心圈子,就在地球出来的生物里吧?”赫宁意味深长道,“以前,人类对我们狼人,对血族,都是避之不及。现在居然变得趋之若鹜……时间能改变一切,可真有意思。”

族人道:“很久以前,人类害怕未知,恐惧比他们强大的、不可控的生物。现在,人类对一切未知都好奇,崇拜拥有异常力量的生物。这些改变,都和人类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变得越来越强大有关。”

赫宁道:“但是,他们同时也追求复古?想体验我们那个年代的刺激?”

“复古的风潮一直存在,说起来,流行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断循环。”族人回道,“但不可否认的是,德拉戈斯醒来以后,复古的热潮就被进一步掀起了。人们不把那个年代的一些冗杂流程视为麻烦,而是视为乐趣和身份象征,所以血族的流量和带货能力才会这么强。”

“但他现在主要在说的,可是十四十五世纪……”赫宁关了学习语言的程序,又打开卓澜之前那些教跳舞的视频,徐徐道,“我看完了古地球历史的各种编年表,才意识到,这可比我和他在一起的年代,晚了几百年。

“他之前就醒来过,我却一无所知啊……”

族人知道这位老祖宗又要犯妒忌多疑的毛病了,解释了一句:“或许……他当时以为,您已经死了?”

“或许吧。但又或许,即便我活着,他也不想来找我。”赫宁道,“毕竟,是我把他害死……哦,不对,现在看来应该是害得沉睡的。而且当时的族人为了救我,也对他做了不太好的事。他对狼人重新变得厌恶,甚至忘了我们之间的过去,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