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是一个错误呢?”比尔的语调发生了变化,有些激动地说,“这是上帝赐给我们的一片乐土,你却要回到那个污浊丑陋的世界去。我从小就在流浪,和一些年纪比我大的嬉皮士混在一起,很快就染上了毒瘾。我在街头生活了三十多年,我比你更了解外面的世界有多险恶。他们会把吃剩下的食物扔在你身上,好像这样就算得上仁慈,他们会像躲避瘟疫一样绕开你,会因为丢了东西就毫无证据地怀疑你,有些州还有流浪罪和游手好闲罪。警官们也不会对你有好眼色,看待你的目光就像在看一堆垃圾。我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
“你觉得这里比外面好?”
“好得多,在这里至少我不是一堆垃圾,而是……”
“而是卑劣的守卫,被能力和代价扭曲的怪人。”弗恩说,“我来告诉你什么是外面世界的冷漠和残酷,一个怀孕的母亲在家里被人开膛剖肚,一个不足十岁的女孩在卧室被歹徒奸杀,一个年轻人在酒吧里被毒贩割断喉咙,一个变态杀手十年间杀了六十多个人,还有误入邪教的少女们被当做首领的性工具而浑然不觉,那个世界每天都有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发生,但我还是要回去。”
“为什么?”比尔目光复杂地望着他,“在这里,你几乎得到了一切,连乔迪也不是你的对手。也许你可以把这里管理得很好。”
“因为我不需要一个太具体的神。”弗恩说,“我不需要主宰,在外面你还有机会过上正常的生活,在这里,你只是一个怪物,一个主宰操纵的傀儡。也许你对外面世界的印象也是假的,是主宰在让你痛恨那个世界。”
“不,我记得很清楚,我记得每一个虐待过我的人,每一个往我身上吐口水的混蛋,我还记得……”他停下来,奇怪地看着弗恩,“我还记得你,我觉得我见过你,克拉克警官。”
“什么?”
“对,我记得你……不,等一等。”比尔皱着眉说,“我想不起来,但我肯定听过你的名字。”
“我没见过你。”但是弗恩不能确定,他和比尔都无法确定,记忆混乱是小镇上的人的通病。
“总之,我希望你能放弃破坏小镇的规则。”
“乔迪也这么希望过。”
“那么很抱歉。”比尔失望地把围巾拉起来遮住脸,与此同时,弗恩觉得自己忽然之间往下沉。那几乎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但感觉却像过山车那样真实而漫长。地面上的铁夹张开大嘴向他迎来,但预想中的血腥场面没有出现。路克斯抓住了铁夹想把它挪开,弗恩落下时先撞到他的手臂,他没有松手。铁夹的机关被触动了,弗恩立刻滚向一边,路克斯迅速放开手,铁夹发出惊心动魄的一声巨响,他没能站稳,坐倒在地上,手上鲜血直流。
弗恩向比尔扑去,赶在自己被再次甩出去之前按住他,一秒钟也没有耽搁,把他揍晕了过去。
“这家伙太危险了。”他说,然后站起来飞快地跑回去。
路克斯正在擦掉手上的血,他的手掌真是多灾多难,上一次的伤还没有痊愈又搞得到伤痕累累。
弗恩撕下自己的T恤给他止血,把他按在怀里。
他不想多说什么,也许路克斯确实可以用能力来救他,但如果他没有那样做一定有理由。弗恩已经不会像刚到小镇时那样问他为什么了,在这里每一分钟的流逝,都让他更加坚定离开的念头。
外面的世界确实不完美,有很多罪恶,甚至常常让人灰心绝望,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要回去。
弗恩对自己说,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当一个警察的原因。
那两个信号最弱的对讲机已经摔得粉碎,再也没有用处了。弗恩庆幸没有带两个最好用的,这样损失还不算太大。
他说:“我们后天就走。明晚让罗杰和旅人们把镇上想离开的人集中起来,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路克斯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浓雾的方向发呆。直到弗恩第二次叫他时,他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了?”
“没什么。”路克斯回答,“我们回去准备吧。”
说着,他转身离开了树林。
第44章 主角
弗恩把比尔关在巴伦克家楼下的地下室里。
那是个空空如也的小房间,没有窗户。
房间的天花板上有一盏灯,自从比尔进来之后,灯就一直亮着。弗恩脱掉了他的长风衣、帽子和围巾,让他的手臂露在外面。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小小的死角照不到灯光,醒来后,比尔就蜷缩在那里。一旦他走进灯光下,立刻会感受到黑夜们对光的恐惧。它们会在他身上四处逃窜,让他体温骤降,像得了重病一样难受。
“抱歉,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控制你的方法。而且我了解到你只能移动不固定的物体,所以应该无法破坏这盏灯。”弗恩隔着铁门说,“你还记得自己在阳光下的感觉吗?”
“我记得。”比尔说,“我恨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