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要回去,地坛医院那边已经在催了,顾和光微笑:本来答应立刻回国任职的,结果拖了这么久。
秦珊双手揣进开衫兜,羡慕:果然优秀的人都不愁工作啊,我还不知道自己以后怎么办呢。
才十六岁就像个大四毕业生那样。顾和光失笑。
湖面的波光把秦珊瞳孔映得粼粼:可是暂时没法念书这件事确实让人不痛快。
顾和光垂眸看秦珊:我上学的时候,有你一半爱学习的话,这会大概已经获得诺贝尔医学奖了。
秦珊咂咂嘴:其实我以前也讨厌上学,现在反而觉得,上学其实也是一件好事。人大概就是贱,失去什么,才会怀念什么。
顾和光看着前方,问:你很喜欢那个金头发的男人?
秦珊愣了愣,点头:嗯,我跟他认识的情况很特殊,但后来还是喜欢他了。一开始我总认为是我年纪太小没什么辨知能力,容易受诱惑。但后来,发生过很多事,事关生死的也不少,我发现这种感情根本不会减淡。为此我觉得很对不起父母和家人,因为他们都很讨厌他,而我却因为他和他们天各一方;我一时半会更没法回北京念完高中和大学;我也会常常质疑自己的三观,为什么偏要去喜欢那种人。可是一旦我面对他的时候,这些质疑和纠结又一下子被冲淡了,就是很纯粹地喜欢,喜欢眼前这个人,喜欢他让我感觉到愉快。
顾和光笑了笑: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论得失。
他接下来的话听起来像是安慰:父母不理解,就努力让他们理解;自己想不通,就不要多想;至于学业的事,就当作中学生活不适合你,你毅然退学,离开那个小圈子,去更大的范围内增益自我了。
黑发青年摸了摸她的头:我十六岁的时候,还埋头在书桌写作业。而你已经能和喜欢的人,周游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