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眼,名为莱斯特,是一位杀手。至于姓什么,没人知道,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
莱斯特喜欢虐杀他的“猎物”,而且有一手百发百中的本事,基本上只有他不想射的目标,没有他射不中的目标。
他是个收钱办事的杀手,但大多数时间,他只为纽约的地下皇帝金并服务。
没办法,杀手也要生活,也需要钱。而金并给的太多了。
当然,他不是金并的手下,在不给金并做事的时候,他可以随意接单,比如今天这单。
五个小帮派凑了200请他出手击杀最近声名鹊起的大盗贼,本来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他也没多做准备。
但是一番试探之后,他开始兴奋了。
对方居然是个高手,和他一样是个非凡的高手。
他早就受够了虐杀普通人的滋味,一个高手的鲜血,一定能让他更兴奋。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准备不充分,现在就和大盗贼对战的话,就算不吃亏胜算也不大。
于是他撤退了。
不过,他是战略性撤退而不是逃跑。
这叫诱敌深入,来自东国的兵法,是他杀了一个唐人街黑老大,从他收藏的兵书上学来的。
还好那是一本英译的兵法不然他还真看不懂。据说上世纪老美士兵人手一本孙子兵法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他对那本兵法的内容惊为天人,这几年靠着那本兵法,他阴死过不少势均力敌的敌人。
只可惜,他走得快根本没看到霍森变成狂乱的过程否则就没那么自信了。
控制了身体的狂乱,一路在居民楼上蹦蹦跳跳,甚至霍森还将记忆中蜘蛛侠的移动方式传送给了狂乱。
没一会三米高的狂乱居然也利用自身的特性,变成了一个大号“蜘蛛侠”。
就是落点的时候威力大了点。
在狂乱第三次把别人的房子给踩塌的时候,霍森终于受不了开口了。
“你就不能把身体缩小点?非要变那么大吗?目标大,挨揍的几率也大啊。”
狂乱委屈了:“你们的观点不就是大块头有大力量嘛?巨大的体型能给敌人造成压迫感。”
霍森无语了:“你缺力量嘛?你就算变成我本体大小你也不缺力量吧?”
听霍森一说,狂乱似乎也反应过来了。
不过,他提醒道:“就算我想变小,但也是以主人的形态为标准的,你变成的这个大人形象我再缩小也只能在两米范围左右。”
“这还不简单大盗贼变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