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又有媒体记者,霍森可不敢明目张胆的使用超凡力量。
不过,由于霍森是从乔治的警车上下来的,虽然看起来年轻,但纽约的警员们没有阻拦霍森的行动,而那些大兵有心阻止,但现在他们在和纽约警员对峙,警员们根本不给他们对霍森动手的机会。
笑话,在纽约,纽约才是唯一的执法机构,他们不允许任何其他机构越过他们进行任何的执法行为,佛伯乐不行,兰利不行,军方更不行!
更何况是在城市里未经允许使用这种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
可以说,现在死伤在声呐武器下的民众,比被浩克误伤的民众还要多上十倍!
因此,虽然不知道霍森是什么人,但他是从乔治史黛西这位纽约警界之星的车上下来的,那就是自己人!
一群坏规矩的大兵想动他们自己人?门都没有!
霍森不知道自己成为了纽约警察的“自己人”,但没有人阻挠,他迅速的抄近道钻进了小巷子里,在巷子里变个装,冲了出来。
这次,霍森没有变身成大盗贼,而是将自己一头黑发变成金发,身上的衣服换成一身欧美电影里的刺客装扮,隔壁牛仔很好的证明了什么叫“你可以怀疑我,但我的马甲可以证明我是无辜的”这句话的含义。
因此,做不光彩的事有大盗贼马甲掩护,那做好事自然需要新马甲。
至于本体,难道误入大场面的他还不能逃离现场去瑟瑟发抖?
只是,当霍森赶到声呐装备位置的时候,看到的是倒了一地的士兵和被打砸成破烂的一辆装甲车,车顶零碎的零件不难看出就是声呐武器的残留。
“我去,谁捷足先登了!”
于此同时,早有准备,戴着隔音头盔趴在地上的布朗斯基从地上爬起来,避开声波的正面攻击,穿着破烂的外骨骼朝已经昏迷变回原样的布鲁斯班纳走了过去。
看着因为变身之后,光着膀子,好好一条西裤变成七分裤的班纳,布朗斯基脸上充满了负杂。
将布鲁斯班纳带回去?
不,这不是他想要的。
但是将布鲁斯班纳杀死?
那他岂不是胜之不武?
“大兵!情况怎么样!纽约已经找上门来了,我拖延不了多久。你速战速决,把目光给我带回去。”
“目标已经逮捕,将军!”
“立即带目标撤离!”
“是,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