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钧礼面无表情地进门了,叶曼琳也进去了。刘嫂和她丈夫王大山被凉凉地晾在了外头。
“这俩人还真是一对啊!”刘嫂气不打一处来。
陆钧礼问叶曼琳,刚刚和他一块回来的男人是谁。
“新报道的警察。”叶曼琳请陆钧礼坐,给他倒了一杯茶给陆钧礼,“难为你来我这地方,其实有事情可以派人通知我,我去找你。”
陆钧礼双手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才说话,“何必麻烦,我顺路。先和我说说,你了解李秋梅多少。”
“家是西北的,父亲是地主,后来被土匪抢了,她就单枪匹马来到这挣钱,为供弟弟念书。当初有个小贼在街上偷她的钱包,被我抓个正着,我们就是这么认识了。”叶曼琳道。
陆钧礼:“贼呢?”
“是个惯偷,常在那一代混,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你们是偶然认识了。”
叶曼琳点头,“这半年来和她相处,一直都觉得挺好的。”
陆钧礼告诉叶曼琳,他属下目前查到的关于李秋梅情况。
“独居,除了和医院的护士们比较亲密,少与人来往,也从不邀请人去她家里。家里很干净整齐,有一瓶碘酒放在桌上,和信纸钢笔摆在一起,桌底下有个小铜盆,残留着纸灰。枕头下还有一把勃朗宁,很小巧的枪。”
独身,带枪,碘酒显字可用来秘密传信,李秋梅的身份果然不简单。
“她为什么非要在医院这种人多的地方和我动手?我们俩是朋友,私下里会有独处的时候,她等到那时候下药杀我,方便又隐蔽,可以很好地规避被人发现的风险。”
“或许有必须现在杀你的理由,刚好碰到这个合适的时机。毕竟你处于昏迷,无法反抗。”陆钧礼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