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他能因此帮上谢祈时,他好像第一次觉得,这破习惯还有点用。
当然,旧年的情谊不能当做保证,真正让路煜明很有把握的是,奥拉公爵正在跟另一位大公竞争首席国务大臣的位置,巧了,另一位大公正是裴罗最近贴得紧的,那次他来罗伊瑟家时,他的仆从向管家炫耀,管家便告诉了路煜明。
敌人的敌人,当然可以成为盟友,更何况是旧友的遗孤了。
听到路煜明简单说了这个过程,谢祈更感觉自己完全做不到。仅仅是这种对陌生人行为细节的探究,他就不行——那天他也见到了奥拉公爵,但现在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记得了。
更不要像路煜明这样,能把对方琢磨透,还能切入人心地送上礼物。这么一来,就从他们请求帮助变成了合作,地位也不一样了。
“什么时候我也能做到这样呢?”谢祈向往地嘀咕着。
要是自己也能懂别人想要什么,就不会做出被人嫌弃的动画了吧。
路煜明伸手胡乱揉了揉他的头发,愣是把一头卷毛揉成了泰迪,看到谢祈懊恼地打理着,轻声说:
“你永远也不必这样。”
希望你永远都不用懂这些。
反正有我呢。当路煜明心里浮现出这一句的时候,他有点呆愣。
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好像已经习惯跟对方相处了。
短时间内,一种叫做“朗姆酒”的新鲜酒酿在城里非常受热捧,人们想要以千金求购,却从没有哪家商铺透露出“朗姆酒”的风声。
连贵族们都买不到的酒酿,更令全城人充满了探究和品味的热情
这是很不寻常的,任何一种酒都需要长时间的市场验证,才会得到这种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