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义务配合调查,”初中生盖棺定论,转过身开始检查现场,她只从远到近缓缓扫视了一遍,宋飒确定现场的所有细节已经刻在了她永不遗忘的脑子里:
“根据《私有财产法》仿生人卷第四章第六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证人有义务配合侦查人员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我是目击证人?”宋飒震惊:“我明明是无辜的受害者。”
“二者都是。而且我刚刚救了你。”初中生头也不回:“配合一点。”
“大恩大德没齿难忘,但我掐指一算今日吉凶,宜出行,宜交易,宜求财,忌婚嫁,忌谋事,忌仿察局。”
宋飒双手插兜,随意往那一杵,活脱脱一个神棍在世。
初中生转过身,冰封的小脸上出现了一丝裂痕,惊讶的神色成为她今天出现的第一个表情,连漠然的黑色眸子都好像活泛了一般流淌起细碎的光。
“你好像并不害怕。”
“人只要没死,就是活着。阎王今日不开张,怕?有什么好怕的?”宋飒没皮没脸地看着初中生。
初中生轻轻眨了一下眼,只一瞬,脑海里联网的数据库里轻而易举地通过人脸识别查出他的身份。
宋飒,公民ID3502190072884258420,生于新纪元190年7月28日,25岁,新纪元212年毕业于拉普大学侦察专业,在侦查局做了一年实习侦察警,次年回家做了南锣一号海滨浴场“小苏打”冷饮店的打杂,一打就是三年。
做了一年实习侦察警,实习结束期考核成绩笔试和表现分均名列榜首,但是辞职回家卖冰棍,可疑。
南锣市冷饮店人均月收入3千币,但戴着市价五万币的DIONO腕表,可疑。
最后一个接触垃圾桶的嫌疑人,瓶子内液体不明,无法查证,可疑。
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谈笑自如,没有恐惧,没有抱怨,思路清晰,还有心情开玩笑,有所隐瞒,可疑。
分析只用了短短一瞬,快到好像只是窜过脑海的一个小小的光子流。
刚刚扫视发现现场爆炸残骸还有一些令人在意的东西,仿生人的残肢,型号121,涉嫌恶意损坏仿生人事故现场。
不是单纯的意外,不能放他走。
他有义务配合调查,自己却没有权力违反当事人意愿带他走。
宋飒也轻轻眨了一下眼,既然初中生在分析他,那么人类的大脑不甘示弱地也快速分析状况……
幼齿的脸颊,细碎的额发,细密的睫毛,还有白皙小巧的下巴。
……
确实,近看她也像个初中生。
“宋飒,”她开口,不出意料地看到他听到自己名字以后微微吃惊的表情。
“我们有理由担心这场事故是针对你个人的一起谋杀未遂,为了保障你的人身安全,建议你到仿察局进行一个简短的调查,不会耽搁你多少时间。”
“你叫什么?”宋飒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仿察局执行局长,贝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