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与伏羲兄妹对自己的收获都颇为满意了, 沈砚也终于放下心来望向自己面前留驻的紫黑葫芦。
这最后成熟的紫黑葫芦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葫芦藤后继乏力以至于发育不良的缘故, 单从个头来看便比其他葫芦小了足足好几圈。即使没有加持任何法决改变形体, 它看起来也完全可以一手握于掌中。小巧得比起一件法器更像是一件把玩的小物件, 完全看不出它身为先天灵宝的奇异之处。
而且, 在场的人皆可以感受得到葫芦本身混乱的气息——那是混沌的属性。
诚然,混沌属性确实在某些方面得天独厚, 不仅可以容纳所有属性的灵气, 还可以转化出所有属性的灵力,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它确实是一件绝佳的、全面的宝物。
但, 凡事都有两面性, 在有些时候全面同样意味着平庸。
而在洪荒, 哪个在外行走的生灵没有那么一两招保命绝技?而当两个人生死相搏、手段尽出之时,一件属性极端、威力巨大的宝物,显然比这个运转缓慢、爆发一般的葫芦要实用得多。
更何况, 比起盘古开天后而自天地间蕴生的天地灵气不同,混沌灵气比之天地灵气更加暴虐且难以控制。而且,一旦混沌灵气凝聚到一定程度就会自动产生混沌罡风,那可是一道就可以重伤金仙的大杀器!
君不见许多洪荒生灵终其一生都不敢踏入混沌半步吗?他们不好奇吗?当然不!那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实力而已,他们没法抵御三十三天外无尽混沌中无处不在的混沌罡风,这才是他们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真正原因。
虽然这葫芦离能够自生混沌罡风的品级还差得远,但其天生的属性便注定它的主人想要使用他会比使用其他法器更加困难,更不要说将它祭炼到如臂指使的程度了。
所以,三清等人着实想不明白沈砚为何给自己留下这个葫芦。
不过,沈砚也并没有给他们解释的意思就是了。这葫芦的珍贵之处他自己知道便是了,反正即便他说出来他们也用不了——要知道,混沌葫芦最可贵的一点就在于它的混沌属性,世人如今只想得到它能够转化各种灵力,却不知道它不仅可以转化灵力,最可贵的是——它连魔力都可以承载!
虽然只是幻境中惊鸿一瞥,但毫无疑问,罗睺当年赖以成名的弑神戟便是一件混沌属性的混沌至宝。而所有的混沌至宝都有一件足以让所有人眼红到发疯的先天特性——成长无上限!
若非这一特性罗睺当年也不一定能够能与坐拥无数宝物的鸿钧分庭抗礼。毕竟,看看鸿钧后来成圣后掏出的分宝崖,再看看罗睺的身家,啧啧,对比太过惨烈,连沈砚自己都快不忍心看了。
而沈砚专门留下这只葫芦的原因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沈砚取下葫芦便身手递给叶英:“给,留着以后用。”
虽然他并不希望叶英成为魔祖,但如今的事态谁也说不准,防患于未然,还是多准备些得好,总不能让他跟罗睺一样两手空空,只能看着一把弑神戟和一张嘴坑蒙拐骗、大杀四方吧?那可和叶英一点都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