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疏阕把葡萄酒起开,倒了半杯子,喝两口晃两下,最后也只得认下他被那臭小子耍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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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那年,林疏阕捡到十一岁的叶谨行,在一个夏日的午后。
路边汽车飞驰,扬了他一脸的灰尘,还没来得及抬手擦拭,他便与马路对面穿着发白运动服和旧球鞋的小小孩子对上了视线。
又一辆大货车轰隆经过,待到林疏阕再往对面看时,那孩子已经昏倒在地。
七八月的太阳正悬在头顶,那孩子估计是被热得中了暑。
林疏阕抬手擦了把脑门上的汗,咬一咬牙小跑过马路,将孩子打横抱怀里时,公司来接他的车正好停到了对面。
“走,先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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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来,以林疏阕平日的做派,是绝不会大热天里在荒僻的工业园区,等自家的车从公司本部开来接。
不但热得汗流浃背,还平白吃一嘴的灰,这搁谁身上谁受得了,何况他还是个蛮讲究的大老板。
但如果他没有在烈日炎炎下吃一嘴灰尘,他也就没法把叶谨行这小冤家捡到,并生生蹉跎了他七年的时光。
七年,够一只瘦骨伶仃的小狗长成一条比他还高出一两公分的大狗。
还没到十八岁生日呢,大狗就急吼吼地坦露出狼崽子的本性,要对他无名有实的监护人下手。
甚至下嘴。
林疏阕不明白自己的教育在哪一环出现了差错,总而言之先把孩子关了禁闭,反正现在高中能上网课,不耽误高三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