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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和精神病人计较。”蝙蝠侠接过了短信,展开披风投入黑暗之中。

在他的身后,戈登似乎看到了什么,眯了眯眼睛,又摇摇头走开。“哈哈,真是老花眼了,还以为蝙蝠侠的披风刚才对着我打招呼呢。”

这一边,迅速完成了抓捕的蝙蝠侠正在将双面人押解到阿卡姆疯人院的路上。

“嘿,托比,你觉得大家伙是真的蝙蝠吗?”一旁全副武装的警员面不改色地对身旁矮一些的警员悄悄话。

“真的蝙蝠?我看更像蝙蝠人,你知道,就像变异的蜘蛛侠……”托比的话还没说完,蝙蝠侠就押着双面人走过来了,他们两个瞬间大气不敢出,闭嘴低头站直一套动作一气呵成。

蝙蝠侠在经过托比二人时,稍稍停留了一下,强壮的身躯投下的阴影几乎将他二人罩住,他们两个霎时冷汗就沿着额角流下来了。“不是变异,也不像蜘蛛侠。”他的声音经过变声器的改变,低哑难听,像是有三十年烟龄的老烟枪。

托比硬着头皮应道,“对,对不起。”

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蝙蝠侠,心脏都快跳到嗓子眼了。蝙蝠侠在所有哥谭人眼里,不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穿上了一套蝙蝠制服,而是一个符号,一个警告,悬在所有犯事者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冰冷尖锐而不近人情。

但他又想起几天前一个被小丑打断腿的同事对蝙蝠侠如何赞不绝口,声称他被蝙蝠侠亲自救出爆炸现场,于是梗着脖子继续搭话。“那个,蝙蝠侠,听说你和局长有十几年的交情,那是真的吗?”

托比抬眼偷看蝙蝠侠,居然从他的嘴角捕捉到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然后他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突然皱起眉头回头看了看,仿佛有人扯了扯他的披风似的——然后猝不及防地,他整个人突然平地起飞,像是某个红蓝相间的童子军常用的离场方式那样,只不过身后披风高高扬起,带着他直直冲上了四百英尺的高空,毫不犹豫地朝东北方向飞去。

被震惊的余下三个人呆呆地张着嘴看着蝙蝠侠飞走。

“蝙蝠侠!”托比跑了两步,双手做喇叭状围在嘴边,“这招也太帅了!诶,他的车是不是还没开走?”

“少爷,我发现你的坐标现在正在高速移动,是不是遇见了什么麻烦?”蝙蝠侠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耳机里就已经传来了他忠实的管家阿尔弗雷德那精神奕奕的声音,背景音中带着金属托盘互相碰撞的脆响。

“阿福,我很好,但我的披风出了问题。它刚才带着我飞上了四百英尺的高度——我现在正飞过阿卡姆疯人院。”

“听上去很酷,墨菲先生——我是说,布鲁斯少爷。”

“我听见你试图用《飞越疯人院》的主角来讽刺我了,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