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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的状况,他束手无策,十分在意。

我们是朋友,始终是朋友。

当年在不净世,我躬身及地行了大礼,希望他日后能记得此时所言,他没忘。

我却并不是很在意,姑娘家的遮瑕膏完美的遮掩了我外露的皮肤上难看的瑕疵,这还是温情给我的秘方。

这时候,我这样也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可惜,在云梦我依然没有找见她。

拒绝了魏无羡令我登门做客的邀请,偷偷去看了江家阿姐,见她很好,我就走了。

途中收到长兄传书,他回到家中见我不在,便传书与我要我直接前往百凤山与大家会合。

围猎,没什么意思。

无非是金氏在找存在感,叫我去,我就怕忍不住想怼人。

结果,我还到的早了一些。

长兄拜托了金光瑶照顾我,连续几天被他带着在附近游览。

他是个能让所有人觉得舒服的俊秀男子,只要他想讨好一个人,绝对是没有不成功的。

当他真心对一个人的时候,也很难会有人狠心拒绝他。

初时,我与他并无多少话好说,我在外界的形象也是无限靠近于忘机二哥,少言寡语不好亲近。

金光瑶就是有本事,能跟我聊起稻米和镰刀,水车和翻斗,甚至还从我这里定了未来一年的姑苏瓷器,这个能养活一镇人口的大订单足以令我对他笑脸相迎了。

百凤山围猎正式开始之际,金光瑶迎到了我长兄,我总算脱离了这种爱屋及乌的关怀,悄悄松了一口气。

然而,金氏总是少不了草菅人命的癖好,叫人看着不是个事儿。

射箭就射箭,你拉一群温家人挡在靶子前面算怎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