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跟你说的话,你是不是从来没认真听过?”
他以前说过的话简直比沃尔图里的蚊子还多,我哪能知道他指的是哪句,但我还没傻到直接承认,只好装作没听见,不作任何反应。
凯厄斯:“你无话可说的样子真可爱。”
我睁眼瞪他:“你是不是非要吵架?”
虽然理亏,但面子不能丢,可惜我外强中干,一句话说得磕磕巴巴,没有半点强势效果。
凯厄斯反击:“我从来不和人吵架。”
“那你问那些没头没尾的事情干嘛?”
“因为我想我说的每一句话,都能被你放在心上。”
我瞬间沉默。
他的声音又低又沉,像大提琴的和弦,虽然这句话莫名让人觉得中二,却像一颗慧星,骤然掀起轩然大波。
陷入爱情的人都是傻瓜,我不敢睁开眼看他,感动和羞耻同时击中了我,让我有种逃避的心情。
西方人表达情绪的方式向来直白,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无法招架这种过分浓烈的热情,就像凯厄斯,尽管他把话说得像少女漫画的台词,我还是不可抑制地为了这句台词而心动。
或许这就是我的软肋,凯厄斯抓住了它,于是我被他迷得晕头转向。
我开始有些后悔参加这场派对,□□和汗水让我觉得难受,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吸血鬼,不该长久混迹于人类中间。
我窝在凯厄斯怀里,他身上冰冷的体温让我着迷,也许是血液让我变得更加兴奋,我甚至想和他在这样热闹而隐秘的场景下接吻。
“我们回去吧。”
在他又一次捏了我的耳垂之后,我意识到该阻止这种亲密的行为。
凯厄斯提醒:“你刚才答应那个人类,愿意等到派对结束。”
我故意模仿他的口吻:“为了你,我愿意违背自己的诺言。”
我的上帝,我保证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这种肉麻的话。
但是凯厄斯果然很高兴,他放在我身上的手不自觉地用力,如果我是个普通人类,恐怕此刻已经开始窒息。
“你把我抓得太紧了。”我闷声抗议。
凯厄斯连忙送开我,罕见地说了抱歉,又将我扶正,仔细打量了我的每一寸神色,像是试图从我脸上找出说谎的痕迹。
片刻之后,他站了起来,手心向上,朝我伸过来,眼角眉梢都漫上愉悦的色彩,邀请说:“走吧,安娜,我们回家。”
于是我把手握住他的,再次确认了一件事。
凯厄斯,强势的表皮下,居然住着一个好哄又纯情的灵魂。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