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的意思是说我喝多少都会给我买吗?”

我看了看他的块头,咂咂嘴,“要是2w一瓶的威士忌估计可以”

五万一瓶不醉人的香槟,估计他能当水喝把我喝破产。

“好啊。”面前的青年快速而不失优雅干完一瓶香槟后又点了10瓶威士忌。

看得我目瞪口呆。

“你可真厉害。”

“当然,我还有更厉害的地方,小姐要试试吗?”

虽然我是个1米7的大高个,身上还穿着禅院直哉刚刚给我买的成熟风衣服,实际上按设定才15岁。但我也不至于傻到在这种地方告诉他自己未成年不能饮酒。

于是我问:“喝酒是什么滋味?”

禅院甚尔轻笑,“小姐为什么会自己试试?”

“因为我讨厌喝酒”没错,在我看来,“喝酒是为了逃避。”

面前的青年瞳孔一瞬骤缩,但很快恢复原样。看来是经常喝酒的人。

他笑了,我也跟着笑。进而继续说到:“不要介意,只是个人看法。毕竟谁没有想要逃避的时刻呢?”

“您说的对。”青年附和,喝酒的速度丝毫不减。

“比起喝酒麻醉自己,我更喜欢抽丝剥茧探究事实是如何刺伤自己。”我想起以前的一些事,‘更喜欢’的用词是在撒谎,事实上是‘被迫’。被迫进行理性思考,一边忍痛抽丝剥茧,一边看着自己是如何被折磨。久而久之成了习惯,在久一点,感受这些痛苦已经成了我感受生活存在意义的一种方式。

“当然,我并不是说那种行为更加高尚。”我只是无法放纵自己沉沦逃避,“在麻醉自己的痛楚和感受自己的痛楚中想要选择后者而已。”

我完全可以忽略好感系统当做不知道夏油的好感这件事继续和他谈恋爱,然而比起沉溺于恋爱我似乎“更喜欢理智和理智撕裂感性时带来的那份痛苦,仅此而已。”

我看着面前青年俊秀的脸,忍不住上手戳。

“就算这样,有时候还是会很颓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