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不确定他这句话是说的是害怕莱恩家还是别的什么,不过还是依言伸过右手,手心朝上。
他直觉觉得公爵是想给他点儿什么东西,也许是茴香糖或者薄荷糖?
总不至于是因为他坦承吐露恐惧而要打他手心。
他的手指修长平滑,连掌纹都很少,因为前伸的动作露出一节手腕上青蓝色血管蜿蜒,像冬天藏在雪堆下的松枝。
公爵的动作稍微顿了一下,突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想过兔头的原本面目是什么了。
还在潘尼格拉那会儿,他也曾经暗自好奇揣测过这个男人究竟长什么样子,是英俊还是丑陋,为什么情愿顶着个异于常人的兔子脑袋生活,毫无一丝排斥感,但随着时间推移习惯了之后,就很少再想起这件事了,只会在很偶然的时候会在脑子里没来由地闪过一个念头,例如如果变回原状,他那些诸如抖耳朵或者竖毛的可笑小动作会如何消化,或者若是天生严肃的长相跟偶尔会略微轻佻的表情是否很难相容。
就像现在。
他垂眼看着面前的手腕,会突然想到兔头脖子以下的部分其实都相当优越,拥有这样一双手的主人的脸应该不会难看。
兔头店长莫名其妙地看着公爵发呆,这不是他的错觉,这一位最近说话说着说着就走神的次数实在有点多。
他耐心等了一会儿,看到对方没有回神,才忍不住动了动手指。
公爵这才伸出手,拿过礼盒里的那支羽毛笔。
其实现在的下层阶级已经很少使用不能耐久的羽毛笔了,玻璃和金属笔尖更能承受长期摩擦,也更能在笔杆上做诸如雕花或镂空之类的花样造型,而下层阶级根本不会接触到书写和阅读这种奢侈的活动,因此大部分羽毛笔比起书写收藏价值还要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