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今宵在旁边扑哧一声笑出来,他说:“既然如此,我倒是有个提议。”
“什么提议?”双重奏。
白今宵说:“你们俩既然身体方面十分契合,现在又同生共死过,彼此颇有情谊,粗暴地封印记忆就太过了,不如干脆结契绑在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样也不怕小陆会出卖你,你以后也不用到处辛苦地找炉鼎了……”
“这样好这样好!”陆渊就像没听见【炉鼎】这俩字,顶着一张帅帅的坏人脸,笑得却像个傻白甜,“爸爸,你说的结契,是不是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一旦契成,双方就要同生共死,谁也不能再背弃谁?”
白今宵点点头:“没错。小陆你与空空结契还有一个好处,你毕竟是人类嘛,寿命不如我们长,身体机能上,也比我们衰败的更早……”
所以正常情况下,身为人类的陆渊四五十后,就不可能再满足的了依然风华正茂的兔子精。
以前老祖宗们普遍的做法是,没有人永远十八岁,但总有人十八岁,常换常新,到处流窜。
白今宵撩起眼皮,看了旁边的傻儿子一眼,要不怎么说人的命天注定呢,兔子精的命也一样,有的人天生运气就好一点。
傻儿子随随便便找个炉鼎,冲着他是渣男的名声去的,结果这渣男却是个样子货,长了一张坏蛋脸,实际比谁都纯情比谁都靠谱,遇见危险是真上啊!如今这世道,有几个人还肯用自己的命来保护伴侣的?
说一千句漂亮话,不如办一件漂亮事,兔爹现在看陆渊,就戴上了八百米滤镜,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小伙正经不错,堪为我家傻儿子的良配。
最妙的是,他一来家世够好,手段够用,足够保护兔子精免受其他乱七八糟的混蛋觊觎;二来,他又偏偏还有一副超棒的身板——刚才趁着傻儿子睡觉的功夫,兔爹旁敲侧击,终于确定了一件事:这小子居然天生无漏之体!用人话说,就是除非面对兔子精,不然他就是不举的!二十多年积攒下的纯阳真灵啊!全便宜了他家傻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