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桢这才回过神,清了清嗓子,“你要去医院?”
他嗯了声,没动。
目光在她脸上,讳莫如深。
沈桢顿时明白了,她问,“药呢。”
陈崇州说,“抽屉第二格。”
她含住一粒,水都没喝,干咽下去了,完全没犹豫。
陈崇州喜欢聪明的女人,在他身边越是聪明,上位成恋人的几率越大。
有一种男人喜欢找类似朱砂痣的代餐,神似或者形似,哪怕有一处雷同,更容易动心。
而陈崇州是例外。
沈桢其实不算了解他,却也很确定,在他面前模仿倪影,绝对弄巧成拙。
爱恨交加的旧情,是非常禁忌隐晦的,外人搞不懂他们那把火真正毁灭在哪。
学倪影的风韵,也许可以迅速激化陈崇州的欲望情感,同样也会承担他的怨恨所在。
这么矛盾又极端的男人,爱强烈,恨也强烈,沈桢玩不转。
所以,即使钓陈崇州很费力,她也放弃了冒险赌,安安分分做自己。
沈桢双手扳到背后,系内衣扣,好半晌没系上,陈崇州起身走到床边,代替她继续。
他粗糙的掌纹激起她一阵战栗。
这反应陈崇州起了兴致,俯下身,吻她细窄的脊梁骨。
沈桢缩得更厉害,“陈教授?”
他沿着她脸颊来来回回,没沾上,只一缕呼吸飘过,“你抖什么。”
沈桢转过去,捡地上的短裙,“女人都这样,受不了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