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人已成过眼云烟,他却偏偏孑然一身。
罗桑一言不发。
那头,沈桢用铲子铲出壁炉底的灰烬,一抬眼,老宅窗外的积雪有半米高,映在玻璃,倾覆住陈翎英武的轮廓,他穿着铁灰色的高领毛衣,墨色马甲,整个人修长挺拔,散发明亮的光芒。
他不那么寡味,也不那么浓郁。
介于二者。
仿佛过滤了三四泡的茶汤,浑厚清澈的红褐色,味道,温度,色泽,恰到好处。
陈翎没有过分激烈的征服欲,他淡泊名利,沉稳自抑,男人最稀缺也最诱惑的魅力,镌刻在他的骨骼,他的风度。
沈桢晃悠着铲子,“三叔,那是你新交的女朋友吗?”
男人落座,“胆子大了,开我的玩笑?”
“娶妻生子白头偕老,算是哪门子玩笑啊,是美好祝福。”她瞟陈翎,“我爸像你的年岁,我读小学了。”
陈翎也瞥了她一眼,没搭腔。
玻璃澄净得如同水洗,天际也灼白,照出他眼尾深浅不一的纹路,新滋长的盖在陈旧的皱纹,陈翎总是没有表情,陈家的男人不爱笑,而他尤其不爱。
肃穆,古板,坚毅。
如果陈崇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雪莲,陈渊是敦厚深沉的紫梨木,那陈翎则是山野间的清月。
他有树的雄伟,有月的圣洁。
是天地最无懈可击,最不华丽,亦最耀眼的矛盾的产物。
佣人这时拿着清洁布清理垃圾,陈翎忽然开口,“阁楼是不是有一个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