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桢偏头,“像我?”
他沉思,“冰雪聪明,刁蛮,也善良。”
“赵小姐的名声似乎比万喜喜强。”她在面包片上抹果酱,“你为何不满意她。”
“没有不满意。”陈渊叩击着沙发扶手,“是不合适。”
事实上,连不合适,也谈不上。
纯粹是,陈家男人的病。
爱一个女人,伤筋动骨,半死不活。
剥层皮一般。
多则十年八载,少则九十个月。
总要熬过那阵,疗完伤,释怀遗忘。
陈渊在医院用过午餐,下午离开。
沈桢去一楼水房打了一壶热水,返回时,病房中站着一名女子。
与陈翎年纪相仿,知性成熟的中短发,墨蓝色大衣,捧着一束鲜花。
只瞧背影,优雅干练。
沈桢没打扰她,倚着门。
女人凝视昏睡的陈翎,“这些年,你反而越来越固执了。”
她挪椅子落座,顺手把花束搁在窗台。
“我记得在警校,那一届372个学生,你高考分数最高,也最桀骜不驯。校长,教导员,老师,很烦你。”女人不由自主笑,“你分配到长安区局,全区二十五个实习刑警,只有你挨了批评,差点遣返回校,也只有你胆子大,入职不足半年,立了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