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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对元宝姝说会留下来保护她,就会说到做到。她这做法反而是轻视了他的品德。在她眼中,什么东西都能用金钱买来吗?

他终究错看她了。

果然不是谁都像郡主一样。

沈今岚并不想将这金子收下,他的同僚应横过来寻他的时候,看到了这东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这是县君给你的?”

元宝姝现在还挂着一个县君的头衔,因此即使她常常抛头露面,大家在她面前也不敢说三道四。

沈今岚淡淡道:“这是小姐送来的赏赐。”

“县君待你可真好,这些金元宝都够在京城买一进宅子了。”而且还是在地段好的地方买。

应横想起了这段时间听到的一些流言飞语,忍不住冲着沈今岚挤眉弄眼了起来,“苟富贵,勿相忘啊。”

他对沈今岚倒没有嫉妒一类的想法,沈今岚的身手的确比他们高出一大截,而且这脸,长得真的很好,也就比郡王差一点。小姐看上了他也是正常的。他们固然比不过沈今岚,但元府对他们这些护卫也很大方,他攒个几年,也能在京城置办宅子。

“县君多好啊,人温柔善良不说,还不像那些贵族一样看不起咱们的出身,你得好好把握,到时候别忘了请兄弟们吃香喝辣。”

沈今岚听到这话,心情感到不舒坦,“别乱说这种话,对小姐的名声不好。”

“我懂我懂。”

沈今岚感到很憋屈,他想开口说元宝姝只是拿他当做拒绝其他男人的道具罢了。偏偏真相还不能在人前说出来,只能默认这事,于是这胸口就堵得慌。

那护卫还劝他,“这金元宝你赶紧收好,你一直放这里,别人会以为你是炫耀的,也就是我心胸宽广,没想那么多。”说到后面,他忍不住还夸起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