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他张罗着买肉,张罗着开工,小小簪花院,俨然有了工坊雏形。
也幸亏这院子虽是前工后院,但中间隔着两道墙壁,工人的忙碌动静偏小,不至于打扰到方恒的休息。
他足足昏迷了七日。
这七日,许默、郑如谦、温知允、长宴、姜笙,全都守着他,没有一个人离开。
每天他们耐心地帮方恒换药,给方恒喂水,为他擦洗面容。
“这府城还真是是非之地。”郑如谦感慨,“上次大哥屁股烂了,这次是老三,下次也不知道是谁。”
“呸呸呸,二哥乌鸦嘴。”姜笙气坏了,一脚碾在他鞋尖上,“不许胡说。”
不会再有人受伤了,不会了。
可三哥为什么还不醒呢,不会真的死了吧。
姜笙眼底又噙起了泪,伏在床沿,小声啜泣。
直到有人轻抚她发啾。
姜笙还以为是郑如谦,气呼呼地摆手,“二哥讨厌,二哥乌鸦嘴,姜笙不要二哥摸。”
却引来了那人的倒抽冷气。
他用嘶哑的声音调侃,“小姜笙,三哥刚醒,你就要把我打昏吗?”
姜笙一怔,猛地站起身,看着方恒亮晶晶的双眼,放声尖叫,“三哥醒啦。”
只听得一阵呼啦动静,或砚台跌落,或板凳摔倒,或药箱打翻,或书籍落地。
片刻功夫,四个少年从不同方向涌过来。
“老三,醒了?”许默抚着袖子上的墨水,笑意盈盈,“醒了就好。”
郑如谦摸着摔痛的屁股,满脸得意,“我就说,祸害遗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