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时喜净,要是碰了得洗个三四天,把手都泡白。

“不脏。”哪知沈清时很轻易摁住他突起膝盖,不容置疑,仔仔细细将他脚踝那处看了。

没什么事,就是疤痕横亘交错,看起来丑陋可怖。

“看吧,没什么事。”周寄疆垂眸,不自然要把自己从沈清时掌心解救回来,他觉得那里难看。

结果挣扎两下没挣脱,沈清时盯着瘦而匀称的双足,脚弓因紧张而高高的,一用力,筋脉都在脚背上绷露出来。

周寄疆看沈清时俯身,瞳孔地震,他弯腰,及时一指头戳中沈清时额头。

“你别发疯。”周寄疆想到那种可能,后颈都冒出鸡皮疙瘩,道,“我不喜欢被人亲脚那种戏码。”

沈清时喜欢他,是无条件喜欢,喜欢他身体每个角角落落,他内心世界也相当充足,有自信,才会弯腰,因为游刃有余。

但周寄疆可能经历太多人情冷暖,他自尊心很强,这种自尊延展开来也是对其他人人格的一种尊重,他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让别人俯首甘之如饴亲吻自己脚踝,或许别人觉得是驯服、亲密无间的一种表达,他只觉得无法忍受。

“你起来。”他希望沈清时能别这样,“我喜欢你跟我平视。”

沈清时微怔,他悟性好,又直起身来,面上尴尬未见一分,很自然道:“你想什么呢?我只是想给你擦点药,破皮了,知道吗?”

闻言,周寄疆松了口气,同时他低头发现脚趾圆润,那里确实破了点儿皮,有微淡血丝,只是很细微,他自己都没察觉。

大抵是提剑与人厮杀时,旧伤又蹭开裂了。

“这没什么。”这种小伤在周寂疆眼里着实不够格,他也对于沈清时小题大做有些无奈。

沈清时仍旧给他拿来药膏与不知道哪里来的草药,弯腰为他擦了,又眼也不眨撕下袍角名贵布料给他包扎。

这么一来周寂疆就单悬着脚,站立颇为艰难。

沈清时心细如发,没多又让他踩在自个儿云纹银靴上,扶着肩,末了想到什么又道:“我也可以把你抱起来,就跟刚才你抱我那样。”

周寂疆看向沈清时,对方跃跃欲试。

“算了吧。”他脸上火辣辣的,一米九多大高个儿着实没脸让人把他整个抱起来,怕把人压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