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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陈述一下你的情况吧。”法官无奈道。

林恩垂着眼睛,指尖在被告席桌面的文件上轻轻摩挲:“在我的记忆里,回归纪元第六年七月三日,也就是录像那一天的晚上,我在我的房间里收拾行李。”

“因为我加入了考察队,七月四日一早就要和导师一起去奥尔什丁,调查风暴湖内失序区的情况。”

“你在收拾行李,那是大概几点钟?”法官问。

“晚上八九点,”林恩说,“我记不太清了。”

法官:“在那之后呢?你做什么了?录像里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半。”

林恩抬头看他,声音如之前一般坚定:“我最后的记忆就是我在收拾行李。从七月三日晚上到七月十三日我被奥尔什丁的人带出风暴湖,我什么都不记得。”

说得倒是一模一样,法官合上之前的记录,林恩一直坚称自己没有这十天里的任何记忆。

“你知道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即使你不认罪也会照常量刑吗?”法官对外语气严厉,内心恨其不争,“甚至会加重判决结果!”

他劝导道:“相反,如果你能够供出指使人或者同谋,也许能够减轻……”

“我知道,”林恩居然笑了笑,打断他,眼睛内情绪复杂,又有自嘲,“我已经被判了两次死罪了。”

“但我只是在陈述事实,我什么都不记得,不可能认罪,我也不会做出这些事情。不仅不会去偷收藏品,更不会……”

“你每次都说自己失忆!”再说话的却不是法官,一道沙哑干燥的声音划破审判庭,尖锐地落到林恩身上,“杀人凶手!难道你不承认,考察队的那二十六个人难道就没有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