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静堂不甘心,又往前凑,“我听你话自我消化了有没有奖励啊?”
盛琳面无表情:“你不用那么费尽心机的,想做什么自己来,到时候我心情好的话是不会打你的。”
“耶!”齐静堂权当盛琳已经答应了他的暗示,喜出望外的亲了一下她的头,又嘿嘿一笑,“西柚味!”
“嗯,你买的。”
“我还订了咖啡味的护发皂,一会儿就到了,你要试试吗?”
这个盛琳倒真的感兴趣了,回过头问:“咖啡味的?”
“对啊,介绍还说是阿拉比卡什么的,我猜你会喜欢,就买了。”
“嗯,”盛琳赞赏的看了他一眼,伸手摸摸他的头,轻笑,“快去做饭。”还挑了挑眉。
齐静堂秒懂,跳起来就往外跑。
盛琳笑容保持到他离开,转头点开刚才放在手边的手机,界面上是一个新闻大标题【丽城法院对“莲华”案作出一审判决,卢某强奸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卢某不服判决,已委托律师上诉!】
这是wb热搜中被转发最多的一个标题,下面评论已经过万,绝大多数人都在喜大普奔冷嘲热讽,当然也有少数人开始提出质疑,毕竟这已经是强奸罪中比较低的年限,【四年而已】,说不定就是因为死活不认,才从最低的三年改为四年,如果真的做了为什么不能乖乖的认了,还要上诉?【会不会真的是冤案】?
反驳的网友当然是能找到更多道理的,立刻就有人表示【现在社死远比坐牢恐怖,这人是到了这个时候开始要脸了,做的时候怎么就不记得自己是个人了?】
下面马上有人跟上:【难道现在不听上诉就能显得无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