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不是出名的演员,你们要我签名没用。”看着两人捧着纸笔来,大美人微微一笑,有些歉疚,“以后我也不会再演戏的。”
“不是,我真的一眼就被您惊艳!”寒不渡目光灼灼,“你不给我签名,我的人生毫无意义!”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大美人为难地拿起笔,在寒不渡的衣服上签上了名:“丁九九。”
我就知道!
寒不渡盯着签名,仰天长笑,差点就被该死的幻境骗过去了!
没错,大魔王再怎么差劲,好歹是血魔岭一界之主,文化素养水平还是能跟得上的,寒不渡亲眼见过他与修真界大佬们书信檄文往来,互相打嘴炮。
只有鸟兄,不学无术,一直是个九漏鱼,直到自己进了万妖窟,才帮他们集体扫盲。
而鸟兄当年写的那个字,跟鸡爪子似的,想给自己起名叫啾啾,怎么也写不好,寒不渡干脆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丁九九,超级简单!直到鸟兄荣升自由岛岛主,才由通点文墨的岛民,给他起了新名字。
看着鸟兄千娇百媚地对着信遥放电,寒不渡禁不住感叹:
“好歹毒的魔王,自己追不到,就享受被追的错位感是吧?男人,呵!”
莫名感觉被骂了一顿的应清江抓抓耳朵,问道:“你非要集齐人做什么?照你的说法,这是幻境,只要破境不就行了。你找人,也许找来找去,都是错的,也许我也不是你要找的人。”
“绝无此种可能,”寒不渡率先回答最后一个也许,“你的胸肌,我知道。”
凑流氓!
不过应清江有一点说的很对,幻境,破境而出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寒不渡也很无奈。一般来说,如果能在幻境中清醒过来,就能摆脱幻境,可是他明明如此清醒,却还是深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