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茂苏诚苏谕兄弟三个早都在厨房闻了大半天的香味儿了,馋兮兮惨兮兮,这会儿听了苏颖的话是一点儿都没耽搁,火速的去又火速的回来,等他们三个回家之后,晚饭正好做完。
在稍后的饭桌上,刘兰香苏茂苏诚苏谕就四人头一回吃到了这种,先炖煮过后再烤的兔子肉。
刘兰香咬了一口烤排骨之后,发现外层的肉越嚼越香,而里层贴着骨头的肉则是轻轻一撕就从骨头上掉下来了,一点儿不费牙,这让以前从来没重视过排骨的刘兰香万般惊喜。
因为在刘兰香的认知里,猪身上最好吃的就是五花肉,大家都不喜欢排骨,骨头多还全是瘦肉,没什么油水儿肉筋啃起来又费劲,可没想到被大家嫌弃的排骨经过苏颖这么一做,还怪好吃的。
刘兰香吃完了一块儿以后没忍住,又伸出筷子夹了一块儿,她跟苏颖说:“成啊,没白费柴火嗷~”
苏颖就啃着香喷喷的排骨“嘿嘿嘿”。
其实苏谕才是最惊讶于这种味道和口感的,因为他不但没吃过这么做的兔子肉,他连辣椒都没吃过,辣椒是十六世纪才传入国内的,比苏谕被气死的时候儿还要晚了六百多年呢。
这会儿苏谕左手一块儿烤排骨,右手一块儿手撕兔,吃的是不亦乐乎。
老三苏诚本来是最期待手撕兔肉的,但是他没想到烤排骨竟然能有这么好吃!
苏诚说:“姐,咱家剩下的排骨也这么做行不?这个种做法好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