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丑的脸,也只配触碰他的鞋底!

以及,等下他就要去买新鞋!

奥姆拔出三叉戟,抵在小丑脖子上,只要多加一份力气,就能让小丑充分体会到血液从大动脉里奔流而出,在地面上绘制出艳丽的红色图案的感觉。

“You lose。”奥姆语气平静无波。

“喔——!”

达米安发出小小的惊叹声,看看踩脸小丑帅的一塌糊涂的奥姆,又看看忙着帮人质们解除炸弹、西装皱成一团的亚瑟,感慨道:

“没想到,奥姆王子竟然比海王厉害!”

迪克耸肩,“也不难理解,奥姆毕竟是王子,从小接受最高级别训练的那种。而且,他曾经还是奥姆王。想想看,海王曾经说过,他弟弟可以单戟匹鱼干掉一艘潜艇!”

达米安喃喃道:“但我一直以为,混血儿才是最棒的……比如我!”

“嗯?”迪克挑眉,拒绝苟同,并在揍弟弟的边缘跃跃欲试。

这小子是哪门子混血了?

达米安理直气壮:“难道不是吗?混合了父亲和母亲的血统才有了我!”

迪克被熊弟弟气笑了。

谁特么不是混了父母双方的血!

达米安:“当然不一样,我混的可是父亲的血脉,我才是最棒的那个罗宾!比你们都棒!”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综了DC和复联,后面还会有卷福的加入,所以作者菌先稍微解释下私设的时间线~

DC时间点:电影版的荒原狼事件结束,大超已复活,正义联盟已经组队成功。大少已经单飞,常住布鲁德海文。小丑还活着,但二桶的悲剧已经发生。三少已经开始接手部分韦恩集团事务,达米安刚刚回到韦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