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你们是什么人?!”
“警察啊。”我蹲下身,把证件打开,在他面前晃了晃,“关于河道无名男尸的案件,现在以杀人的罪名将你逮捕。”
“你有什么证据?!”男人不住地挣扎,还一边叫嚣着要告我。
真是的,这么温和的、会讲道理讲法律的我可是很难得的,这家伙竟然还不知道要珍惜,bībī着要把我告上法庭。
老子是混黑的,跨国犯罪组织和港口黑手党的中高层,一挥手就有一堆小弟上前冲锋的那种。
“把他带回警视厅。”我示意高尾和成压着他,“我的车在外面。”
把犯人扔进审讯室,猪扒饭我都懒得给他送一份,坐在凳子上,将台灯对准他,把从他身上搜出来的手/枪扣在桌子上,“子弹径口和死者身上的枪伤一致,死者的指甲上也残留有你的皮肤组织,当然,你肯定想说那是你们之前起争执留下的,你身上的枪也只是正巧和枪杀死者的一样而已。”
“既然知道还不赶紧放了我,没有决定性证据你们不能逮捕无辜公民。”男人的眼睛里布满红血丝,他恶狠狠地盯着我,“警察小姐,你可要小心一点了。”
旁边的高尾和成拿着文件夹敲了一下桌子,“态度放端正一点,恐吓警察可以让你拘留个把月了。”
男人依旧愤恨地盯着我,我弯了弯唇,“你该不会是觉得这样就能威胁到我吧,那就太天真了。偶然间见过黑手党处理叛徒,生搬硬套地想用在死者身上假装是黑手党作为。啧啧啧,这可不是聪明人会做的事情。”
“至于决定性证据,我当然有。”看着对方扭曲的那张脸,我靠在椅背上,双手环胸,轻笑一声,“黑川庆太是吧,你用纸箱把死者遮挡住时,大概是没注意到——”
“你的袖口沾上了他的血迹哦。”
作者有话要说:
借鉴了原著的案子。
哒宰:等我把乱步先生送回去再来刷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