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歹也是宇智波家的人啊”,朝阳特意显现出一红一橙的写轮眼给角都看了一下,也只有一瞬间,“不过我很不喜欢就是了。”
角都没有问为什么不喜欢,他这个年纪和他这个性格的人不喜欢打听多余的东西。朝阳依然跨着大步子跟着角都,两个人没有再说话。
角都谈不上很喜欢朝阳,但是也算是对她很满意。至少几个月了,他还没有出现想要对朝阳出手的念头。并不是他对朝阳很宽容,他是一个止不住杀意的人,只是朝阳各方面都很好,赚外快上很勤快,又利索,没出现什么差错。而且不该说话的时候就不说话,从来也没有抱怨过。对于角都来说,除了敛财之外,他另一个爱好就是在漫长时光中积累下来的对书的记忆。他是一个沉着冷静,喜爱思考的人,古书很符合他的性子。他发现,有时候,朝阳竟也能和他谈论古书。朝阳经过某个村子的时候还买过纸笔,然后给他写了一幅字,他从此对朝阳有那么一点改观了,他没想到她字的写那么好,这个年代,还能找到一个能和他谈论古书的小姑娘是着实不易的。因此,这个组的效率还算是很高的。每次开成员集会的时候,佩恩都还要对他们予以表扬。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我之后忙起来了,可能就不能保持双更了,这样的话还请稍微体谅我啊~
☆、艺术即永恒
大约过了半年的样子,有一天,佩恩宣布,要让他们换队友。
“朝阳,你和蝎一组,大蛇丸和角都一组。”佩恩宣布。
“为什么要突然换?”角都先提出来了疑问。
“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佩恩说。
角都不再说什么,但是可以看出他很不悦,倒不是因为舍不得朝阳,只是他并不是很喜欢大蛇丸。实际上是因为蝎一开始就反对大蛇丸加入晓,所以和他组队之后相处得并不愉快,所以佩恩决定换组别。
“看来角都和朝阳相处得很愉快呢,难舍难分啊。”大蛇丸调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