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想叫他阿道夫——拜托,谁会想要自己的儿子和希特勒同名啊?”
原来希特勒名字是阿道夫啊。梵妮的麻瓜历史基本都还给老师了,她不动声色地眨眨眼,菲尔德先生脸上划过几分尴尬。
“我一直想有个像你一样的孩子,活泼,聪明,又勇敢。不像他们俩这么……安静。”菲尔德夫人含笑望着她,“就起个F开头的名字怎么样?”
不怎么样。刚才吵架的两位此时倒达成了一致意见,梵妮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不管男孩女孩生成这性格那绝对是造物者打瞌睡了。不过盛情难却,加之菲尔德先生进退两难的表情让某人颇觉有趣,梵妮认真地思考起来。
“F……”本性难移,梵妮想到的第一个词并不适合做名字,不知菲尔德先生看出来没,总之他的脸黑了一圈。“Francis,怎么样?”
“弗朗西斯?自由之人的意思,很好啊。”菲尔德夫人说着转向自己的丈夫,“没什么比自由更重要了。对吗,亲爱的?”
菲尔德先生显然为没听到更糟糕的词汇松了口气,就算他不喜欢一个外国名字他也没表现出来,点点头。
“听到了吗,弗兰克?”菲尔德夫人温柔地抚摸隆起的小腹。
眼看一家三口开始温情脉脉,梵妮和康维尔夫人知趣地告别了,露西送两人到院门口。比起母亲的哥哥,菲尔德夫人和露西给梵妮的感觉还更像家人一些,看样子那两兄妹不对盘还是有道理的。
不管怎么说,“认亲”的事告一段落,梵妮的旅行开始了。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信件之一:
史密斯:我现在正在我们来的地方,托兰斯镇。你会不会觉得我有点傻?争取了这么久,却把两天时间花在了自己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以前我别提多讨厌那巷子里的地面了,污水横流,更不要说下雨的时候。那些水一下子就会从我鞋底的洞流进来,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难受得要命,所以当时我总是光着脚走。现在走在这儿却有种回到了家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在这生活过七年吧。那些小巷还是我们在这儿那会儿的样子,不过我总觉得好像更拥挤了,气味也变得更难闻了些。
记得那次“劫船”吗?直到现在那些船员还没忘了这事儿,大家都说‘托尼,你最好在船上留个人看着。那儿的女孩子都厉害得很啊!’这也算是我们留给这个镇子的小小纪念吧。我从码头经过的时候并没有被认出来,看样子当时办事挺利索的。那次的事还是我们和小欧洛兹科一块干的呢——你记得他吧?——风头都给我抢了,根本没人提到往船上扔泥巴的男孩。这是因为我是女孩,还是因为当时是我把船开跑的呢?
说到小欧洛兹科,我昨天傍晚还遇到他了,就在我们以前打过架的一处死胡同——记得吗?那次我们还是爬上了旁边的矮墙才脱身的。他正带着一帮子弟兄揍人呢,这家伙还是老样子,五大三粗的人带着一帮跟班对付一个瘦皮猴子。那瘦皮猴身手挺敏捷,不过一动弹满脸的环就叮叮当当响,我敢打赌本杰明说的那些被地雷炸了的人脸上都不会有这么多金属。看那人多欺负人少、大个欺负小个的样子,我当然得去问个究竟啦。当时我还以为一回到这里我就要干一架呢,结果你猜怎么着?那瘦皮猴揍了孤儿院里我的一个小同行,因为他偷了东西不给保护费。
小欧洛兹科什么时候成了孤儿院的保护神啦?我当时就问小欧洛兹科他是不是在这三年里出过什么严重的车祸,丫抱着手臂挺牛气地说你自己去问他。正说着话呢,那瘦皮猴就打倒了两个人,看样子他选的弟兄还是一样脓包。估计是打急了眼,那瘦皮猴掏了把刀出来乱挥,说真的,他挥条棍子我还害怕些,常打架的人都知道愣头青才动刀子捅人呢。果然,小欧洛兹科上前一步时那家伙手还歪了一下生怕真把他割伤了,结果被一把抓住手腕,我上去一脚就把他踹躺了。好久没打架了,这一脚踹的还挺过瘾的。
完事儿小欧洛兹科还邀请我去做客,我说算啦,就怕你爸和你兄弟把我吃了——我猜他家那条把我们追得跳了河的大狗你也没忘了吧?他居然没生气,还跟我傻笑,问我要电话号码,看样子脑子撞得不轻啊。
今早我又去了趟孤儿院,埃文夫人不在,谢天谢地狱。我本来想先去看格尔达的,一个姑娘尖叫一声冲过来,那香水味差点熏得我折一跟头。抹胸,短得要走光的裙子,几乎剃光的头发,四五个大耳环,肩膀还文了几只蝴蝶,猜猜这是谁?(接下页)
好啦,我看你也猜不出来,其实我当面遇上了都没认出来。记得哭哭啼啼的丽贝卡凯尔吗?天啊,她现在可真正是个辣妹,虽然嫩了点儿。我是说,看在上帝或者梅林的份儿上,谁会相信她才十五岁呢?她以前还留着长头发穿着破连衣裙跟在我屁股后边呢!看她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拉着我叽叽呱呱说个不停,我简直怀疑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
我原来那房间现在被贝卡接了班儿,以前我偷酒换的被褥还在,不过那批孩子走了大半,有被领养了的,有另谋生路的,小文森特和强尼得伤寒死了,玛丽几个月前失踪了。我们进屋时几个小鬼正打扑克,贝卡顺手就赶开了他们拉我坐到最舒服的位置上,这帮小鬼屁都没放一个。
“这就是梵妮,大姐头。”哎哟,这介绍真真是言简意赅,那帮小鬼看我的时候眼睛发亮,好像我是鹰头马身有翼兽什么的。贝卡告诉我,我离开以后豆芽菜们的日子又不好过了,她意识到必须有人顶上。然后她去买了把刀,先是唰唰把自己的头发割了,接着刺伤了好几个混混。下手不利索,被打得够呛,可叫人知道了敢欺负孤儿的就要被个疯婆子追杀,附近的人都知道“You do not mess with Cale(千万别惹凯尔)”。现在贝卡已经不需要随身带刀了,你也知道,当你是个有一大帮小弟的辣妹时,还会有什么需要你亲自去摆平的事儿呢?走马灯似的在好几个男孩中间打转,以前怎么没看出贝卡有这本事。
贝卡真是挺了不起的,我还有本杰明教,她只好靠自己。她见过几次我下手,自己琢磨怎么偷、偷谁,又教其他孩子,还找了别的财路,现在她手下的偷儿乞儿都成帮了。每天她收的“提成”不少,看她穿的就知道,不管全是好布料,不比孤儿院发的那些破烂货。她还张罗着要给我买几身名牌,说都是和我学的,这可真把我吓坏了。拿刀子扎人,穿名牌,喷香水,我干过哪样?训练其他孩子偷东西做乞丐,收提成,哪个主意我想得出来?我是说,有人想学我也教,但那都是好玩的,可没想教人拿这个当饭吃。房间里那帮子对贝卡崇拜得和什么似的,有什么命令还生怕轮不着自己。你说,我从前有威信吗?
格尔达本来在洗衣服,听说我回来了就赶紧跑了过来。贝卡居然对格尔达——那鬼地方唯一的好人——恶声恶气的,一点都没有对我的那种客气。这是怎么啦?老格尔达每天给我们洗衣服、钉扣子、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做饭,照顾生病的孩子;我又做什么了?打架、恶作剧、惹大堆的麻烦。贝卡要学我,却讨厌格尔达,真是怪事!格尔达对贝卡的态度当然不是很高兴,但好像挺习惯的,只说想和我说会儿话,我就和她去了洗衣房。
听说埃文夫人这是去给孩子们买被褥去了,你记得那老女人给我们买过半片布吗?又一个出了车祸的!格尔达说我离开以后没多久埃文夫人就戒酒了,开始管事儿。现在孤儿院的孩子们日子好过多了,可格尔达一点都不显得高兴。倒不是为了贝卡不尊重她,她说现在贝卡只允许听话的孩子睡那个房间,不听话的就在外边挨打,西恩和伊森都在外边睡了半年,好在冬天之前他们就都被领养了。因为名声太坏,那之后再也没人领养孤儿院的孩子了。我说反正他们都能自己养活自己,贝卡的法子效率高多了,我可想不到。格尔达当时很奇怪地看着我,然后说“你不是想不到,你不会这样想”,唉,我想也是。不管怎么说,日子好过总是好事。
离开了孤儿院,我在路上又遇到了弗洛里斯小姐,就是那个教语文的老处/女。迂腐又古板,满嘴正经,简直是我的天敌。她见我挺高兴,我们聊了一会,你猜怎么着?我发现她聪明、优雅又敏锐,简直不输给霍格沃茨的教授。天啊,看样子我真的得检查一下自己是否被某些记忆咒击中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