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是?”

“Margo……她说她叫Margo。”年轻人痛苦地说。“你说的对,我结婚了,婚姻还很幸福,我只是……我只是需要知道她是真的还是又一个幻影。”

[John,把手机给我。]Sherlock迅速拨出号码。“你好,我是Sherlock Holmes。你是Margo吗?你今早坐了从埃克塞特来的火车是吗?很好。谢谢。”他挂掉电话,女人话筒里说到一半的话被截断。他把手机递给了John。

“她真的不能再真了。跟我说说你的幻觉。”

年轻人似乎被诅咒了。他一家都被诅咒了。一只在夜间疾行的巨型猎狗会一个接一个杀掉家族成员,或是用恐惧消磨掉他们的生命。

“我觉得它怎么的也应该是只猎狗。也可能是只狼。还可能是狼人。”年轻人结结巴巴地说。

“别傻了,世上没有狼人这样的生物。”吸血鬼说。“你本人见过它吗?”

年轻人开始打颤。“我见过。它追赶着我。它在发光。我差点没逃出来。”

“有没有其他人见过——”Sherlock睁大眼睛,在空中扭动着手指:“那个发光的巨型狼人?”

“没有。”年轻人承认。“好吧,我家厨师的女儿可能见过。一个叫Emily的小姑娘。她说狼会因为我把她的兔子吃掉而惩罚我的。”他不安地笑了一下。

Sherlock僵住了。“……这个案子我接了。回家吧。我和John今天下午到。”

年轻人看起来先是松了一口气,又大吃一惊:“你会吗?”

“我说了我会去,现在你走就行了。谢谢。电话号码和地址留给John,不,告诉他就行了,他的记忆力相当出众。”

Henry走后,Sherlock在公寓里飞快而兴奋地转了一圈。巴茨医院在检查他的样本,还有个谋杀兔子的继承人的哥特式疯狂案子等着他。若不是他早前让自己的同伴处于药物控制下,这一切将会是万分完美。不久之后还会下雨。这里是英格兰。英格兰总会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