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玛啜了一口茶,敛了笑容,认真说:“我猜他一定对你做过一些错事?他是个笨蛋,要不是我擅长死缠烂打,我大概也早被他逼得搬出宿舍了,哈哈……可是现在,他也学会了如何去爱,如何与爱人灵魂相授。他学会了……如何在自己一丝不苟的未来规划里写上你的名字。”

“所以谢谢你,亚连。谢谢你让他变得更完整。”

阿尔玛这么说着,一边看对方的表情发生着细微的变化。

他从挎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推到亚连面前。

“这是他忘在宿舍里的本子,好像是日记?他走的那天就打电话让我带给你。我几乎给忘了,今天刚好。”

那本笔记本有些陈旧,封面边角磨损得现出了里面的硬纸壳,内页蓬松不齐,像是被翻阅了无数次。亚连看到本子时愣了愣,他知道这本笔记本,但它不该这么旧,至少在他手里,它是平整的,而不是这副糟糕的样子……可这现在不是重要的事。

他接过本子,飞快翻阅,他发现本子已经被写完了。他遗失它时只写了近一半,剩下一大半是另一个人的字迹。他不怎么熟悉这字,但他知道它们属于谁。

字的主人在本子上写了很多,有的也像亚连之前写的一样,只有寥寥几行,有的写了一大段又被涂掉,留下一个丑陋的黑疤。亚连看得想笑,如果它还能被称为日记,那大概是全世界最难看的一本。

那个人的日记紧跟着他的,从他们确定关系之后写起,一直写到本子的最后一张纸用光。亚连发现他突然能回忆起很多他以为已经遗忘了的琐事,那些事小到他烧糊了神田专程从台湾超市买回来的荞麦面,大到神田拉下面子请求教授帮助他准备康复训练,纷纷流水般注入他的脑海。

神田的语气通常不太好,或者抱怨豆芽菜性格烦人,或者数落他笨手笨脚干蠢事,或者愤怒于他又有了力气跟自己吵嘴……就差将“不高兴”写在纸上。亚连看得忍不住想,自己明明是还算率真的人,怎么就摊上这样一个闷葫芦呢?

他慢慢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行字。

“如果能写到这里,我们应该能够获得幸福了吧。:)”

他已经忘记他是什么时候写下这行字的了。可是他遗忘的这行字,被捡到本子的神田优看见了,然后,将日记延续到了这里。

亚连笑了,神经扯着心疼。

疼痛是牵着心脏的,温暖也是。真实的快乐总是以真实的痛苦为依托。

他们都是对方的命门。

阿尔玛•卡鲁马坐在他对面悠闲饮茶,他的嘴里还留有马卡龙的甜味。他好像听到了山雀的叫声,清脆的,从玫瑰园深处传出来的啼鸣,伴随着枝叶攒动的刷刷声响。正是这些声音让环境安静得不可思议,正如英格兰任何一个惬意的下午茶时分般甜美。